上证50 :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1:40:58 中财网

原标题:上证50 :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1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7

10
日证监许可
[2017]1188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12

2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
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
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
险,基金的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
变现风险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
达约定目标
的风险
等等。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
/
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
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
50
指数,其风险收
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8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
托管人
................................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
................................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
45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0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8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6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9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0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2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3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44

第一部分
前言





《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
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
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
事项,投资人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交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5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ETF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
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7

ETF
联接基金、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22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4
、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5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6
、特定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所定义的机构投资者


27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
金份额的投
资人


28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


29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30
、直销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
购赎回代理机构


32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3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
证券公司


34
、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
相关业务


35
、登记机构或基金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6
、上海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开放日


4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规定、通知及指南等


4
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以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50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等信息的文件


51
、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应交付的组合证
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2
、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3
、标的指数:指上证
5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4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5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
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6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7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
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
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8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9
、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
当日现金差额的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



60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人的基金份额
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61
、元:指人民币元


62
、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
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63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同
期增长率差额之日


64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
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
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
日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净值增
长率)


65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



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
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
价值


6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
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0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71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2
、不可抗
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73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
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
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
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



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
总经理。

2005

9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
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
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
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
书、高级经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
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3
月出任建信
基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
部)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信息经济
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银行卡
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副总经理,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
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
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
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
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
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
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
亚洲区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
经理,新加坡法
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
场行销总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械处干
部,人事部办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特派员助理
兼秘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专职监事、主任
科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处长、分配调控处副
处长、调研员,中国华电集团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电集团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年长江
学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年至
2019
年执
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年毕业
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
经济学硕士
。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
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
资本、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
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
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
政金融学
院,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
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
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行
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

5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
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



意外及健康
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
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
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
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
部总经
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
2010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监察
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
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理,学
士学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8
月加入建
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易部执行总经
理、总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
理。

2005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
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
部财务管理专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
人金融部;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2015

8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7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
司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



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
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
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8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12

23
日起任我
公司副总裁。



吴灵
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7
月至
1998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
2001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
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
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8
月至
1995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工作。

1998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
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
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8

30
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1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11

1
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
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薛玲女士,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博士。

2009

5
月至
2009

12
月在国家电网公司研究院农电配电研究所工作,任项目经理;
2010

1
月至
2013

4
月在路通世纪公司亚洲数据收集部门工作,任高级
软件工程师;
2013

4
月至
2015

8
月在中国中投证券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5

9
月加入我
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8

5
月起兼任
部门总经理助理、
2021

6
月起兼任部门副总经理。

2016

7

4
日起任上证社会
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5

27


2018

4

25
日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9

13
日起任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9

28
日起任深证基
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及其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7

12

20
日起任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

12

22
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8

3

5
日至
2021

5

31
日任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0

25
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2

13
日至
2021

8

9
日任建信港股通
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12

15
日起任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总裁


赵乐峰
总裁特别助理


梁洪昀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总经理




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


叶乐天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
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
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
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
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
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



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
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
决策委员会,就
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
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
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
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
响的
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
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
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
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
程,每项业务
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
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
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
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部分
基金
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成立日期:
2
007

1

26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6

322



注册资本:
101.3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

629



联系人:李蔚


联系电话:
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
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

2007

1

26
日,公司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
4
家国
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正式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实际控制
人。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
亿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3

5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15

5
月完成
H
股配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
95.37
亿元。

2017

1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人民币
101.37
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总部管理团队具有十年以上银行、公募基金、证券清算等金融从
业经验,骨干员工具备多年托管运营经验,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资金保
管、产品核算及产品估值等服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总部于
2014

1
月正式
成立,在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托管资
格后为各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总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
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秉承公司
“创新、合规、服务、协同”的企业价值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



托管职责。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建立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
有效。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
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果。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持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审计总部、风险管理总部、法律合规总部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公
司相关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并对整改情况进
行监督。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银河证券作为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
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投资行为进
行监督;


(二)对托管资产的核算估值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以及、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三)对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
、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托管资产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


(五)对托管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


(六)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以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当发现基金管理人发出但未执行的
投资指令或者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约定,应当依法履行通知基金管理人等程序,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持续跟进基金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
理人网址:
www.ccbfund.cn




2

代销
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95559.com.cn



(3)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4


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4)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618
-
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56282140


网址:
www.hcjijin.com


(6)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5

505




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03
-
1188


网址:
http:// www.bzfunds.com


(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
-
899
-
100


网址:
http:// www.yibaijin.com

(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法定代表人
:姚杨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8
-
2266


网址:
https://www.dtfunds.com/


(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客户服务热线: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10)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
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3388


网址:
https://www.puyifund.com/


(11)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01B

02

03



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13


网址:
http://www.fujiwealth.cn/


(12)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1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
1
-
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
e
howbuy.com


(1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5

503


法定代表人:温
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http://www.hgccpb.com


(1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 4009200022


网址:
www.
Licaike.com


(1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
d.com


(17)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郑毓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18)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13

14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http://www.huaruisales.com


(19)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www.chinapnr.com


(2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21) 上海联泰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
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2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2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4)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A31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206003


网址:
http://www.msftec.com


(2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
www.snjijin.com


(26)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
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27)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1

2

268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7
-
5666


网址:
https://
www.amcfortune.com


(2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www.leadbank
.com.cn


(29)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3


网址:
http:// www.wacaijijin.com


(3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www.windmoney.com.
cn



(3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32) 北京晟视天下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3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
有限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3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
67.com.cn


(3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36)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37)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
)N
-
1

N
-
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518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62675369


网址:
https://trade.xincai.com/web/promote


(38) 奕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84
-
05
00


网址:
https:// www.ifastps.com.cn


(3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www.yingmi.cn/


(4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4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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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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