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优选A :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建信优选A :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优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6 年 7 月 27 日证监基金字 [2006]147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9 月 8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 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 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4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7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3 第 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8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0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优选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建信优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7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就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 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事项对招募 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8 、发售公告:指《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 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1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2 、《销售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 ; 13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4 、 《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 :指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 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机构;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 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 5 、直销机构 :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6 、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 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 7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 点; 2 8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 9 、注册登记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机构; 30 、注册登记系统:指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 1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3 2 、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 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3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3 4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 5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3 6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 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8 、 T 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 业务的申请日; 3 9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40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 1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具体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不时发布的 其他公告; 4 2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 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4 4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 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 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 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4 5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4 7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 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5 4 、指定 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 (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 5 5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 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 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 6 、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基金份额销售区域的不同将 建信优选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 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 5 7 、 A 类基金份额或 A 份额 :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销售的基金份 额 ; 5 8 、 H 类基金份额或 H 份额 : 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的基金份 额 ; 5 9 、 香港代表:指依据香港证监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等香港法规的规定,担任本 基金在香港地区的代表,负责接收香港地区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协调 基金销售、向香港证监会进行报备和向香港基金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沟通 工作等依据香港法规应履行的职责的机构 ; 60 、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 6 1 、 香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 ; 62 、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 63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指《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 决策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 裁 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 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 年 9 月出任建信 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年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 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 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 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 理 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 保护部)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信 息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 中心银行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副 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 顿 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 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 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 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 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 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 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 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 ,爱德蒙得洛希尔亚 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官、 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 械处干部,人事部办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 特派员助理兼秘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 专职监事、主任科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 处长、分配调控处副处长、调研员,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 年长江学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年 至 2019 年执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年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 野村 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 1999 年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 学院,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 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 年 5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 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 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 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 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 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 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 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 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 学位; 2010 年获香港 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 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 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学士学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年 8 月 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易部 执行总经理、总 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总经理。 2005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 年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财务管理专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年 7 月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 易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 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年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督 察长,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 建省东海经 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 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 部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 设计院工作。 1998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 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 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年 8 月 30 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首席策略官,博士。曾任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 限公司工程师, 2004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研究 部副主管、研究部主管、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总监等职, 2009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1 年 3 月 3 日担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0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1 年 5 月 5 日任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历任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 首席策略分析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2 年 2 月 17 日起任建信 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8 月 14 日至 2014 年 3 月 6 日 任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0 日起任建信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金于 1 月 23 日起转型为建信积极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姚锦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任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任建信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0 年 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4 日任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0 年 3 月 26 日起任建信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年历任基金经理: 李华: 2006 年 9 月 8 日至 2007 年 10 月 23 日。 曹雄飞: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7 日。 田擎: 2007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0 年 4 月 27 日。 李涛: 200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2 年 2 月 17 日。 姚锦: 2012 年 2 月 17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先生 :总裁。 乔梁 先生 :投研总监。 李菁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陶灿 先生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陈建良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邵卓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姜锋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吴尚伟 先生 :权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研究部副总经理。 黎颖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策略官。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 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 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 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 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 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 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 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 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 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 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 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 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 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 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 业务部门之间相 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 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 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 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 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 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 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 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 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 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 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 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 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 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 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 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 资基金 121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 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 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 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 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 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 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 置、资金划 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 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 益和赎回款项 ;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 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 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 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 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 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 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 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 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 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 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 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 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 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 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 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 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 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 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 种时,必须做到已 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 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 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 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 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 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 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 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 线”、“互控防线”、“监控 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 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 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 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 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工商银行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 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 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 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 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 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 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 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 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 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 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 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 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 制体 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 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 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 1 )直销柜台 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 赎回 、定期投 资 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 请 登录 本公司网站 查询 。 本公司 网址: www. ccbfund .c n 。 2 、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 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 200120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 200120 )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955 59.com.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客服 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传真: 010 - 585607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2)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154828 公司网址: http://www.5irich.com (1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1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920 - 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1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 02 、 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 21 - 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1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1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 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 http://www.jjmmw.com/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 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2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076 - 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 m/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2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2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 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2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86 - 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2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27) 北京晟视天下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https://fund.shengshiview.com/ (28)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29) 天津国美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3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3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 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om/ (32)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 - 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https://www.chinapnr.com/ (33)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