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建信 :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1:51:02 中财网

原标题:ESG建信 :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3

26
日证监许可
[2010]378
号文
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0

5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净值及交易价格可
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收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
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
/
赎回失败
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的风险
等。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
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

部决策程序后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投资
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和基金合同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2
1

8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
2
1

6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5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
5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5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6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7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8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8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8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90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3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5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7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
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8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9

第一部分







《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
称“《指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
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合同》:《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3
、中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4
、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5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6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7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8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9
、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10
、招募说明:《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及对本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11
、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
、发售公告:《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
4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业务实施细则




1
6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
构;


1
8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9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2
1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业务实施细则

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2
2
、联接基金:将绝大多数基金财
产投资于本基金
,
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
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采用开放式运
作的基金;


2
3
、发售代理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
4
、发售协调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2
5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
司;


2
6
、代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
/
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
7
、直销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8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和
/
或代销机构;


2
9
、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0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1
、《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32
、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3
3
、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3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35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6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


37
、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38
、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9
、日
/
天:公历日;


40
、月:公历月;


4
1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
2
、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
3

T
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
4

T+
n
日: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
5
、认购:在本基
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
7
、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
办理;


4
8
、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
办理;


4
9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
息的文件;


50
、申购对价:投资者
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
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
1
、赎回对价: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
2
、标的指数:上证社会责任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
3
、完全复制法: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
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
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
4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

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
5
、现金替代: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
6
、现金差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
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
数计算;


5
7
、预估现金部分: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
冻结申请申购或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
布的现金数
额;


5
8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交易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申购赎回清单
中的组合证券(含预估现金部分)的实时市值计算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
9
、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60
、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6
1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
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6
2
、基金转换:投资者向
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
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6
3
、指定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定义的“指定交
易”;



6
4
、基金利润: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
5
、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
之日;


6
6
、基金净值增长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
一日基金份额
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
日重新计算);


6
7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
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
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
8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6
9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70
、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
的过程;


7
1
、指定
媒介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定

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
媒介



7
2
、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7
3
、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7
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
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
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
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
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
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




9

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
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
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总行投
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
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4

起任建
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信息经济专业硕士
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银行卡处处长,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
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
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1990

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
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
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
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管
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
、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械处干部,人事部办
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特派员助理兼秘书,国有重点
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专职监事、主任科员,国务院国资委企
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处长、分配调控处副处长、调研员,中国华电集



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年长江学者、全国会
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年至
2019
年执教于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年毕业于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
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
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
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浩控股有
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
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

10
月加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获
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
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国建
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
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
部副总经理。

2018

5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
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
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
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
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
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
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
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
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理,学士学
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易部执行总
经理、总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5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财务管理专
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2
015

8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7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
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
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
副经理等职;
2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
理部总经理。

2015

8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7
月至
1998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
2001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
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2

23
日起
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8
月至
1995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工



作。

1998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高级
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建行黑
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8

30
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2018

11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11

1
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
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薛玲女士,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博士。

2009

5
月至
2009

12

在国家电网公司研究院农电配电研究所工作,任项目经理;
2010

1
月至
2013

4

在路通世纪公司亚洲数据收集部门工作,任高级软件工程师;
2013

4
月至
2015

8
月在中国
中投证券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5

9
月加入我公司金融
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8

5
月起兼任部门总经理
助理、
2021

6
月起兼任部门副总经理。

2016

7

4
日起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5

27
日至
2018

4

25

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9

13
日起任建
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9

28
日起任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及
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12

20
日起任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12

22

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3

5
日至
2021

5

31
日任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0

25
日起任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2

13
日至
2021

8

9
日任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12

15
日起任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梁洪昀先生:
2010

5

28
日至
2012

5

28
日。



叶乐天先生:
2012

3

21
日至
2016

7

20
日。



薛玲女士:
2016

7

4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总裁


赵乐峰
总裁特别助理


梁洪昀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总经理




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


叶乐天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对价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
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
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
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
的批准程序和
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



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
,保证公
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
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
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
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
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
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
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
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
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
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
银行信贷
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
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
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1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

121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
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
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
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
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
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
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
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
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
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
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
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
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
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
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
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



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
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
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
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
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
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
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
制。工商银行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
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
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
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
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
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
、定期投资
等业
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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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95559.com.cn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传真:
0755
-
83195109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传真:
010
-
585607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站:
www.cmbc
.com.cn


(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154828


公司网址:
http://www.5irich.com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920
-
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1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1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1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1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s://w
ww.ehowbuy.com/


(1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076
-
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1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
n.com/


(2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86
-
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2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22)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法定代表人: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https://fund.shengshiview.com/


(2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24)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19



法定代表人:丁东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2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2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
om/



(27)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https://www.chinapnr.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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