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量化驱动混合 :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2:01:50 中财网
原标题:中欧量化驱动混合 :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9月29日

送出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

基金代码

001980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5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曲径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18年05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
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
上市的股票)、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
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采用战术型资
产配置策略。即不断评估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以调整投资组合中的大类
资产配置,从变化的市场条件中获利,并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
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在资产配置的框架下,利用
公司量化团队开发的量化选股模型相结合,综合考虑基本面因子和动量情绪因
子等维度,并通过量化手段优化各因子的权重,对个股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
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将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说明: C:\Users\wangxiao\Desktop\Bin3\MOD\TMP\CN_50570000_001980_FA010080_20210001_1.jpg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说明: C:\Users\wangxiao\Desktop\Bin3\MOD\TMP\CN_50570000_001980_FA010080_20210001_3.jpg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16日,2018年度数据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数据。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

0≤M<500万

1.5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6、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策略风险;

-其它风险;

-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
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
合绩效带来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
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
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
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3、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
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
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
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
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
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流动性
风险指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
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
履行契约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
损失。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但仍或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
债务人出现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
财产损失。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
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
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


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
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
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的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
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9700]

1、《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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