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 :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2:10:39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 :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
1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根据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
1093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2

22
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量化
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采用量化策略进行投资组合构建,而非进行程序化高频交易。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构建过程中使用的量化模型是基于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对



市场经验的总结,通常采用数学方法建立一定的模型或者模型系统,试图对市场
的变化进行拟合或解释,对资
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预测。但现实市场环境存在复
杂性,因此预测的准确率或模型的胜率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即量化模型存在失
效风险。此外,量化模型采用的历史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续性对量化模型
的有效性也有较大的影响。由于量化模型采用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数据提供商或
网络公开数据,在数据采集、预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因数据错误导致量化模型输
出结果有偏差的风险;当股票市场环境、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当前股票
数据与历史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时,量化模型存在因无法获得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数
据而暂时失效,进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的风险;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量化模型将遵循历史数据体现的统计规律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
出现因对模型中某参数的调整影响模型有效性的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均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此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
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既包括强制平仓风险也包括
流通量风险,即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
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
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
9

9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

报监管部门备案
并按规定

指定媒介
上公
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
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
1

8

22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
....
4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6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7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7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73
第十二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
................................
............
7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3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90

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9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4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7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0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133

第一部分
绪言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
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
说明书
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东方量化多策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东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或接受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
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
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
5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1
-
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1
-
4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
2004

6

11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04

6

11
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
010
-
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


57.6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100


24.30%


渤海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


8.10%


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70


3.51%


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23


3.37%


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40


3.12%






33333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
IT
治理委
员会、估值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
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绝对收益部、专户投资部、专户业务
一部、专户业务二部、专户业务三部、市场部、渠道管理部、产品开发部、电子
商务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运营部、交
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
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海口分公司;公司设
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
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中
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
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
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
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
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
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类业务
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五届
委员,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
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业
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
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市场交易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
市南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副会长、秘书
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
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国控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资本运营总监。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EMBA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
,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
现场统计学会副理
事长,吉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三角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曾被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公司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
任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5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
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
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

2011

7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人力资源部、
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



张科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博士。曾任甘肃银光化
学工业公司中学教师,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会计、信贷业务员,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分行资金部部门负责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资深销售总监;
2019

12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特别助理。



杨贵宾先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兴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主办、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9

9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关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市场总监,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新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安达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山北路
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松原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建设街营业部总
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2017

11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总经理助理、
市场总监。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

2004

6
月加盟本基
金管理人,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
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时间


简历


盛泽


(先生)


2019

2

22



至今


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
,华威大学经济与国际金
融经济学硕士,
6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
位。

20
18

7
月加盟本
基金管理人
,曾任
量化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



参见董事介绍。



杨贵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
副主

委员,
简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
副主任
委员。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顾问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部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2018

4
月加
盟本
基金管理人

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
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欣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欣益一
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
1
1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
GCW Consulting
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
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

2017

5
月加盟本
基金管理人

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创新科技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
总经理,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
业经济学硕士,
1
3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
造行业研究员。

2010

4
月加盟

基金管理人
,曾任
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
权益
投资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8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8

7
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5




11
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7

9

13
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1

17
日转型为东方成
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
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
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
总经理,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
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

2015

11
月加盟本
基金
管理人
,曾任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
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8

2
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东方卓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
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萃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永兴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永悦
18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债
1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长俊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10
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

2019

7
月加盟本基金
管理人,现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慧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债
1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资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
购与赎回申请;


12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
、期货经纪机构

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
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
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
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
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
)管理层通
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和业务环节。




3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馈系统。




5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
稽核部门;



1
)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
理工作。




2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
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
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3
)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
察、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
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4
、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
危机处理制度。



5
、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
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
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计报告。自
2010

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
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
行天玑奖”称号

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
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
,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
1

6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620





二、基金托
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三)内部控制
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
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一)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二)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
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三)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
行为,书面提示有
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

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1
-
4



法定代表人:崔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3



联系人:王丹


电话:
010

6629
5876


传真:
010

66578690


网址:
www.orient
-
fund.com

www.df5888.com


2
、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网址:
www.orient
-
fund.com

www.df5888.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19



法人代表:
陆华裕


联系人:马艺玮



电话:
021
-
23262715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3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2



法人代表: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
0411
-
39027810


传真:
0411
-
39027835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899
-
100


网址:
www.yibaijin.com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服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3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戴巧燕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
-
65161666


传真:
0551
-
5161600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
m


1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

22

2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sec.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
-
82960167


传真:
0755
-
8
29734343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2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
-
80928123


传真:
010
-
80928123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层、
2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
0755
-
82943755


传真:
0755
-
82960582


客服电话:
95
329


网址:
www.zszq.com


1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
8513
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法定代表人:冯恩星


联系人:刘晓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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