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博时恒旭持有期混合A :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0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659 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 外市场的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 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 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 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 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 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 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 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 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可能面临 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 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7、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 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 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 回的风险。 8、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0%,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0、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1、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2021年0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3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7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8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6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10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0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5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59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 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改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最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之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42、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每份申 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 43、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 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 44、《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8、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4、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理信用风 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5、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6、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7、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额, 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6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9、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 7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71、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7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四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 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行业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 益投资三部、固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 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登记清算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分别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行业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 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投资三部、固 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分别负责公司所管理的各类固定收益资产、混合资产的投资 和研究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 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 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 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 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 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负责公司全国 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 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 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负责通过FOF/MOM主动管理资产配置,为客户量 身定制跨一二级市场解决方案,同时负责主动管理资产的投资管理、产品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 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 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 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等业务。登记清算部负责资金清算与 交收、注册登记等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 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 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 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683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 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 年6 月、1999 年6 月 及2008 年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 年9 月及2015 年12 月起任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 自2014 年9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 月至2018年8月 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 年5 月至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 自2013 年6月至2015 年12 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 年12 月 至2011 年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 事;自2008 年3 月至2011年9 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 年3 月至2015 年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 年5 月 至2011 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 年11 月至2011 年 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 至2021年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 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 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 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 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 2019年2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 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4月10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申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友邦保险、申银万国证券、国金证券工作。2013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固定收益总部研究组副总监、博时锦 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8日-2017年10月19日)、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29日)、博时安慧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9日)、博时智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8月30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合惠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1月13日-2018 年3月15日)、博时民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3日-2018年3月15日)、 博时富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20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汇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28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丰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年11月8日-2018年3月29日)、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3日)、博时富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11月17日-2018年7月16日)、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6月27日-2018 年7月16日)、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14日-2018年7月19日)、 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8年8月9日)、博时鑫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9月26日-2018年9月27日)、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10月29日-2019年12月16日)、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12月7日-2020年6月4日)、博时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29 日-2020年6月4日)、博时富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 月19日-2021年1月27日)、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1月15日-2021年1月27日)、博时富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3月26日-2021年4月13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研究组负责人、研究组总 监、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7月16日-2021年8 月17日)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研究部研究总监、博时宏观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5月22日—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10月14日—至今)、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24日—至今)、博 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24日—至今)、博时恒裕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18日—至今)、博时恒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12月1日—至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2月16日—至今) 的基金经理。 陈伟先生,硕士。2013年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兼基金经理 助理、资深研究员兼投资经理。现任博时睿远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9年10月30日—至今)、博时恒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2月30 日—至今)、博时弘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13日—至今)、博时恒盛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13日—至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1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魏凤春、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颐 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3月20日—2020年9月3 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8月28 日—2020年9月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8月24日-2010年8 月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1月 24日-2013年9月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2月1日-2014 年4月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8日-2014年6月10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2015年7月16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6年7月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3月29日-2018年2月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 日-2018年2月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6月10日-2018 年4月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2018年5月5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10日-2018年5月21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0日-2018年7月30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28日-2020年4月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6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10月17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2月10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7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5日—2021年8 月1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10日—至 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时双季鑫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 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 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4月15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2月9日—至今)、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12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工业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6月8日-2019年6月4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26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2月3日—至今)、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9日—至今)、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3日—至今)、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17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11月6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23日—至今)、博时 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博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 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7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11月13日-2021年7月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年12月4日-2021年7月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 月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5月13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向监 管机构、司法机构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 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六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 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 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 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 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 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 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 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 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 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 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1450.20亿元, 比去年末增加8.52%。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三百零七支,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 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 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 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 华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 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 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 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 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 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 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 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 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 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 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 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 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 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 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 瑞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 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 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 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 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 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 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 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 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 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 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 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恒六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 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 选两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锦润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 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18个 月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7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景 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淳厚安裕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8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保兴久盈6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卓享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东方红明鉴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研 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华夏创新未来18个 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高质量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天弘睿新 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乾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医药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安享惠融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惠安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丰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汇泽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瑞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新经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健康生活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浦盈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安瑞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FOF基金、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银华稳健增 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 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创金合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汇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富国高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稳健回报6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誉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太平丰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稳健回报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合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 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 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 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 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 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 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 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 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 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 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 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 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 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 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 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 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 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