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20:31:54 中财网
原标题:通裕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1-105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司兴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军先生及
配偶刘翠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41,512,8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0%)的股东、副董事长司兴奎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4,734,0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的股东、副总经理
石爱军先生,以及石爱军先生配偶、持有本公司股份5,131,473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13%)的股东刘翠花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减持合计不超过22,466,3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司兴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石爱军先生及配偶刘翠花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股份的通知》,
获悉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
的比例

1

司兴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副董事长

241,512,891

6.20%

2

石爱军

公司副总经理

4,734,090

0.12%

3

刘翠花

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军
先生之配偶

5,131,473

0.13%

合计

251,378,454

6.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上述股东减持均为个人资金需求原因。


2、股份来源:上述股东减持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含该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持股总数的
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

司兴奎

不超过20,000,000

8.28%

0.51%

2

石爱军

不超过1,183,523

25.00%

0.03%

3

刘翠花

不超过1,282,868

25.00%

0.03%

合计

不超过22,466,391

——

0.58%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若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①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相关重大事项,
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所做的正在履行的相关承诺

司兴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石爱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刘翠花女
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爱军先生的配偶,承诺在石爱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石爱军
先生离职,则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均严格遵守上述
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
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司兴奎先生、石爱军先生、刘翠花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通裕重工
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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