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 600579 证券 简称 : 克劳斯 编号 : 2021— 04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月 31日、 2021 年 6月 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 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拟 以 人民币 603.85 万元 实施 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32元 /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 份数量不低于 824,932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回购期限从 2021年 7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 2021年 7月 1日, 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1日、 2021年 6月 30日及 2021年 7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 上述 股份 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 公司 尚未开始实施 股份回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现将公司前期未实施回购的主要原因及 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 等有关上市公司回购的 交易时间窗口的规则规定 ,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 10个交易日内 , 自可能对本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露后 2个交易日内 , 不得回购股份。 公司可实施回购的期限受到定期报告及相关 重大事项的影响。 由于 本次股份回购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年 8月 13日 , 并且 回购期间内,公司于 2021年 8月 28日披露 了半年报; 2021年 8月 31日 公 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和《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1年 9月 4日 公司 披露 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1年 9月 11日 公司 披 露 了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拟 执行业绩补偿承诺暨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及致歉的公告》 , 可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 少 ,同时,公司近期 股票价格上行, 盘中股价低于 7.32元 /股的交易日较少 ,故 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 后续 将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 关规定 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整体表现 ,于回购期限内 择机回 购股份,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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