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07日 16:45:53 中财网
原标题:优彩资源: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9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凯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
州凯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597,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3%)的股东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凯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凯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1,1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的股东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凯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
州凯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8%),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5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997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凯致出
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凯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597,800

7.23%

2

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凯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8,100

0.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上海凯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凯致本次预计减持总数
量合计不超过9,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6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3,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8%);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6,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6%);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实施,大宗
交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实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
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相应按除权、除息进行调整)。


(二)上海凯峰、杭州凯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上海凯峰、杭州凯致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存在减持的可能性,如本企业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如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5%;减持后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
月内如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出让方或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所得(如有)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上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
的现金分红。

(3)上述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企业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

(4)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
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现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规定”),上海凯峰
和杭州凯致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规定
中的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凯石股权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凯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
凯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凯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
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次减持遵守上述减持规定。


截至目前,上海凯峰、杭州凯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海凯峰、杭州凯致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上海凯峰、杭州凯致将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上海凯峰、杭州凯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峰、杭州凯致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告知。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