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天马科技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668 证券简称: 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8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 部分 董监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6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52%;董事林 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2%;监事何修明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9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2%;监事姚建忠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529,2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监事吴景红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2,061,7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前述标的股份已于2018年1 月17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 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监事 姚建忠先生、监事吴景红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数 均 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 , 其中 郑坤先生 拟减持不超过 3 ,84 0 , 00 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 88 % ; 林家兴先生拟减持不 超过 2 , 420 , 0 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5 5% ; 何修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2,42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5 5% ; 姚建忠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32 , 0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03 % ; 吴景红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515,000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12% 。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 减持 股份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郑坤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5,366,900 3.52% IPO前取得:9,813,7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553,200股,其 中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股份5,533,200股,2018年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20,000股 林家兴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9,698,100 2.22% IPO前取得:5,989,3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708,800股,其 中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股份3,688,800股,2018年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20,000股 何修明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9,698,100 2.22% IPO前取得:5,989,3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708,800股,其 中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股份3,688,800股,2018年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20,000股 姚建忠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529,225 0.12% IPO前取得:320,475股, 其他方式取得:208,750股,其中 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股份198,750股,2018年通过二 级市场增持的股份10,000股 吴景红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61,745 0.47% IPO前取得:908,995股, 其他方式取得:1,152,750股,系 2017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郑坤 4,019,300 1.18% 2020/3/12~ 2020/6/29 7.75-10.35 2020年1月3日 林家兴 3,232,700 0.9490% 2020/3/6~ 2020/3/18 8.00-8.93 2020年1月3日 何修明 3,232,700 0.9490% 2020/3/4~ 2020/3/18 7.70-8.94 2020年1月3日 姚建忠 176,400 0.0518% 2020/3/18~ 2020/3/24 8.92-9.40 2020年1月3日 说明:减持比例以当时披露减持结果时的总股本计算;吴景红先生此前在担任公 司监事期间,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郑坤 不超过: 3,840,000股 不超过: 0.8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840,000股 2021/11/1~ 2021/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林家兴 不超过: 2,420,000股 不超过: 0.5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20,000股 2021/11/1~ 2021/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何修明 不超过: 2,420,000股 不超过: 0.55%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20,000股 2021/11/1~ 2021/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姚建忠 不超过: 132,000股 不超过: 0.0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32,000股 2021/11/1~ 2021/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吴景红 不超过: 515,000股 不超过: 0.1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515,000股 2021/11/1~ 2021/12/3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的 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 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 、姚建忠先生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其违反 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 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其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 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何修明先生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公 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 两年 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 何修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其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吴景红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其离 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说明:公司 IPO 时姚建忠先生时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 股东及 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 期间内,上述 股东及 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及 董监高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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