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8,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2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 (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0月8日, 张稷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张稷先生在披露的减持 时间内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 股数量(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比例 张稷 董事、副总经理 1,833,170 0.2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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