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股份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 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并于2021年1月26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021 年2月4日,公司正式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23)。2021年2月4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自2021 年3月起,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2021-49、2021-72、2021-80、2021-85、 2021-89、2021-104)。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17,501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 日总股本4,505,211,342股的0.2224%,最高成交价为24.15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0.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59,017.80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 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 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3日)前5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0,508,63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最 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337,804股(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 月2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25%(即67,627,15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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