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双息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11:07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双息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
年第
1

)


编制日期:
2021-09-30

送出日期:
2021
-
10
-
1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定期支付
双息平衡混合


基金代码


519732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
09
-
0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杨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5
-
08
-
15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2
-
24


基金经理


黄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
-
09
-
29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
04
-
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
解决方案。





注:本基金每月定期按照当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
6%
)计算现金支付金额并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支付一定现金,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也不代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精选具有长期增长潜力和较好分红能力的股票,以及具有较高息
票率的债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70%
,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
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精选具有较好现金分红能力、长期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
市公司以及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通过在股票和债券等不同类别资产中的
平衡配置,追求基金资产在风
险可控前提下的持续增值,充分享受股票分红
和债券利息的双重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2
、股票投资策略;
3
、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50%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5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品种,其
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根据
2017

7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
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
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
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1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
2019

12

31
日。



2
、本基金合同于
2013

9

4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
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50
万元


1.5%




50
万元≤
M

100
万元


1.2%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5%




5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7



1.5%





7
天≤
N

366



0.5%





366
天≤
N

731



0.2%





731
天≤
N


0%







注:
1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2
、销售机构若有其他费
率优惠请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



1
)政策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
3
)利率风险、(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5
)购买力风险


2
、管理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信用风险


5
、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通过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之间进行配置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如果股票市场
和债券市场同时出现下跌,本基金将不能完全抵御两个市场同时下跌的风险,基金净值将出现下降。由于本基金
股票投资比例设定了一定上限,因此在股市大幅上涨时本基金也不能完全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大盘
走势。此外,本基金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可能由于基金经理的预判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较大差异,出现资
产配置不合理的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基金股票资产部分重点投资于红利股票,在选股策略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来自
两个方面:一是对行业
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二是对行业和红利股票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及
上市企业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本基金可投资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个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
幅限制比例为
20%




6
、本基金定期支付相关的特定风险



1
)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
2
)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不代表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
3
)定期支付被确认



失败的风险、(
4
)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发生调整的风险


7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
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
、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
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
险。



具体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
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
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
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9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或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index.html
)获取,请阅读本基金法律文件后再进行认
/
申购等交
易。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
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因基金
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
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交银施罗德基金官方网站
[www.fund001.com][
客服
电话:
400
-
700
-
5000]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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