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1-088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14,014,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59%)的股东韩琼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703%)。 2、持有公司股份20,05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745%)的股东潘浦敦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 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0673%)。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韩琼 董事长、总经理 14,014,049 10.1159% 潘浦敦 董事、副总经理 20,052,228 14.4745% 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刘建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047,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8480%;韩琼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李卓娅 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12,1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6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韩琼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 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韩琼 1,067,200 0.770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二)潘浦敦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 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 拟减持股数上限(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浦敦 2,864,000 2.067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 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 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 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一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公司股票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不影 响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至少6个月; 5、若减持公司股票,将至少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或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 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8、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履行上述承诺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计 划完全实施后,韩琼先生、潘浦敦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韩琼、潘浦敦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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