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7:06:34 中财网
原标题: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0038
证券简称:
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4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航集团)是中航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哈航集团持有本公司
163,264,50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7.70%
,所持股份属于
IPO

及后续增发配股
取得
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哈航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
/
或大宗交易方式
总计
减持本公司不超过
5,835,850
股股份,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
0.99
001
%
。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定期
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哈尔滨航空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
大股东

163,264,502

27.70%

IPO前取得:89,450,0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
73,814,50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
公司

75,350,398

12.78%

一致行动协议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38,652,558

6.56%

一致行动协议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9,186,952

3.25%

一致行动协议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
责任公司

5,600,000

0.95%

同一实际控制人

合计

138,789,908

23.54%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哈尔滨航空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

3,006,300

0.51%

2021/9/2~
2021/9/2

55.29-55.29

不适用

天津滨江直升机
有限责任公司

29,775,774

5.0512%

2021/2/1~
2021/5/27

52.04-52.04

2021/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哈尔滨
航空工
业(集
团)有限
公司

不超过:
5,835,850


不超过:
0.99001%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835,850股

大宗交易减持,

2021/11/3~
2022/5/2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及后
续增发配股
取得的股份

自身资金需





不超过:
5,835,85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
、根据哈航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拟通过竞价交易和
/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2
、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哈航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本公
司证券买卖的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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