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21:05:51 中财网

原标题:孩子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孩子王 股票代码:301078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Kidswant Children Products Co.,Ltd.)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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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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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1年10月


特别提示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本公司”、“发行人”

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
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
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
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
易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8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4,136,26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8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


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
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
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
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人口出生率下降的风险

母婴商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是0-14岁的婴童和孕妇,因此,母婴零售行业的发
展与我国婴幼儿人口数量存在一定的相关性。2010年至2016年,我国新生人口数
量呈整体上升趋势,尤其是2016年在“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当年人口出
生率达到12.95‰,出生人数达到1,786万人,创2000年以来最高峰。但随着政策
红利的全面释放,我国新生儿出生率从2017年开始连续下滑,到2019年降至
10.48‰,人口红利逐渐减退。未来,如我国人口出生率仍维持下滑趋势,将对
母婴零售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济增速和消费水平下降的风险

在人口红利逐步减退的大背景下,消费升级成为拉动母婴商品市场需求的重
要驱动因素。近年来,经济的中低速增长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也在回落,对母婴零售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虽然母婴商品及相关服务的消费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特点,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较小,但未来如果经济增速进一步趋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续下降,将
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及水平,从而对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三)新建门店扩张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线下直营门店数量及经营面积持续增加,截至2020年末,公
司已有直营门店434家,同时,公司计划未来3年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在江苏、安
徽、四川、广东、重庆等22个省(市)新建门店300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零售终端网络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门店的店均收入分别为2,414.92万元、2,152.03万元和
1,732.81万元,坪效收入分别为7,855.05元/平方米、7,838.82元/平方米和6,878.73
元/平方米,门店店均收入和坪效均有所下滑,一方面系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
司一季度门店到店业务出现了暂停营业的情况,另一方面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
店数量较多且主要集中在四季度。新开门店需要进行店面装修、宣传等前期投入,
同时消费者对新开门店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新开门店从开业到实现盈利需
要一定的市场培育期。虽然公司在新店开设前会综合评估所属地区的预估市场规
模、周边人口情况、物业业态、交通条件等因素,以降低新开门店而产生的市场
不确定性风险,但是公司门店的扩张会因为市场培育期的长短差异、前期资金投
入、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而面临一定风险,从而导致门店店均收入及坪效
出现下滑,门店扩张的规模效应出现递减。


此外,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当地
母婴行业区域竞争情况和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的健全程度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公
司的跨区域发展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在门店扩张过程中无法及时确
保资源匹配,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商品质量安全风险

母婴消费的突出特征在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近年来,虽然公
司通过制定《商品准入经营资质管理规范》、《配送中心商品入库验收标准》、
《商品质量问题分类分级评价及处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控制手
段,形成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采购、运输、仓储及销售等环节的质
控情况,且各项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以及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
施,造成公司销售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由此引发的客户投诉,将给公司带


来不必要的客户和订单流失,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声誉和地位,进而可能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场所租赁瑕疵产生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南京江宁物流仓库为自建外,其余线下
直营门店、物流中心、办公场所均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
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存在少量租赁的房产未取得出租方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明、部
分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形,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风险。


虽然公司目前使用该等房产未受到任何限制,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已就此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租赁土地、房屋建筑物存在瑕疵导
致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在租赁期内不能正常使用该等房产,或因该等瑕疵导致公
司及其分子公司被有关主管机关处罚或其他第三方索赔的,将依法承担全部经济
责任,补偿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且不会向发行人及其分
子公司进行追偿。但上述因租赁经营产生的风险,可能将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经
营活动,并在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部分搬迁及装修费用的损失。


(六)经营资质瑕疵产生的风险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少量已开业门店尚未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风险。虽然公司上述门店
经营目前未受到任何限制,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此出具承诺,如
果出现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及该等公司的各分支机构因未取得相关经营
资质或相关经营资质到期未及时续期而给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及该等公
司的各分支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所处的罚款等,将全
额赔偿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及该等公司的各分支机构由前述情形实际遭
受的经济损失,以使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以及该等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不受
损失,且不会向发行人进行追偿,但上述经营资质瑕疵的存在,仍会导致公司面
临一定的处罚风险。


(七)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自2020年1月起,新冠病毒疫情逐渐向全球蔓延,对整个宏观经济产生了

6


不利影响。各级政府均采取延迟复工等措施,以阻止新冠病毒疫情进一步扩散。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公司门店的到店业务出现了暂停营业的情况,但
线上业务仍正常开展,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国内疫情的逐
步好转,公司门店陆续恢复正常经营。但是,因局部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公司部
分下属门店仍然存在短期内暂停营业或营业时间缩短的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疫
情发展情况,根据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未来,若新冠病
毒疫情无法持续控制或缓解,将会持续影响公司门店的到店业务,对公司正常经
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引起的财务风险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按准则规定新增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与2020年相比,公司执
行新租赁准则后,对2021年主要财务影响体现为新增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从而使资产负债规模扩大,对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造成影响;同时,对利润表
的影响体现为新增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从而对2021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
力。2021年1-6月,公司经审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974.29万
元,同比下降3.69%;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11,578.77万元,同比下降11.34%。其中,因执行新租赁准则使公司整体减
少2021年1-6月净利润2,580.76万元(经审阅)。公司面临因执行新租赁准则
引起的资产负债率上升、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降的财务风险。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
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758号文,
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9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孩子王”,证券代码“301078”;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的74,136,266股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4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三)股票简称:孩子王

(四)股票代码:30107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88,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8,906,667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4,136,26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013,863,734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0,031,838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58%,战略配售
对象为华泰孩子王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国盛产业赋
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农
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华泰孩子王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的管理人承诺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其他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
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4,738,56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江苏博思达277,563,50425.51142024年10月14日
南京千秒诺127,819,46811.74812024年10月14日
HCM KW122,310,25611.24182022年10月14日
FullyMerit76,232,3137.00662022年10月14日
Coral Root67,438,8476.19842022年10月14日
南京维盈60,471,6545.55812022年10月14日
南京子泉47,424,5644.35892024年10月14日
AmplewoodCapital32,670,9903.00282022年10月14日
Tencent Mobility29,372,8002.69972022年10月14日
福建大钲23,492,9972.15932022年10月14日
宁波泓硕16,046,2521.47482022年10月14日
Starr International 15,914,1541.46272022年10月14日
祺驰投资14,271,0771.31172022年10月14日
首次公开发行申创投资13,913,3461.27882022年10月14日
前已发行股份申创浦江13,913,3461.27882022年10月14日
华泰投资9,485,5940.87182022年10月14日
朱红艳7,731,9630.71072022年10月14日
中金盈润5,594,8190.51422022年10月14日
景林景麒5,402,9410.49662022年10月14日
瑞华投资5,153,1250.47362022年10月14日
景林景途3,722,1100.34212022年10月14日
Jacky Jiang2,719,7560.25002022年10月14日
东吴证券248,0000.02282022年10月14日
姚畅41,0000.00382022年10月14日
南京道丰28,4570.00262022年10月14日
葛根贤20,0000.00182022年10月14日
徐杰19,0000.00172022年10月14日
范远龙16,0000.0015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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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张少发13,0000.00122022年10月14日
吴全泉10,0000.00092022年10月14日
陈焱辉7,0000.00062022年10月14日
仇丽华6,0000.00062022年10月14日
吴燕凌5,0000.00052022年10月14日
李健民3,0000.00032022年10月14日
韦联辉2,0000.00022022年10月14日
李亚2,0000.00022022年10月14日
谈巧云2,0000.00022022年10月14日
徐晗1,0000.00012022年10月14日
王云1,0000.00012022年10月14日
成宝莲1,0000.00012022年10月14日
李影1,0000.00012022年10月14日
孙斌1,0000.00012022年10月14日
小计979,093,33389.9902-
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
华泰孩子王家园1
号创业板员工持
股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10,890,6661.00102022年10月14日
中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8,250,5050.75832023年10月14日
上海国盛产业赋
能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517,8990.59912023年10月14日
中国农垦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
伙)
4,372,7680.40192023年10月14日
小计30,031,8382.7603-
4,738,5630.43552022年4月14日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42,586,7663.91422021年10月14日
网上发行股份31,549,5002.89982021年10月14日
小计78,874,8297.2495-
合计1,088,000,000100.0000-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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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740.88
万元和39,101.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31,747.67万元和31,031.44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idswant Children Products Co.,Ltd.



法定代表人

徐卫红



成立日期

2012年6月1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97,909.3333万元人民币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

108,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图书、报刊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
(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
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医疗器械(一类、二类)的销售;母婴
用品、儿童用品、玩具的研发与销售;服装设计与销售;化妆品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类电子设备的零售与批发;儿童娱乐设备
(玩具)零售与批发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和代理纺织、
玩具、用品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非学历职业技能益智开发,儿
童娱乐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儿
童玩具、儿童用品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乐器信息的咨询服务。会
议与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乐
器及配套器材、音响设备的安装、维护、租赁;企业形象的策划、
商务服务,商场内母婴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通讯设备及
智能卡的销售;开放式货架销售等



主营业务

母婴童商品零售及增值服务



所属行业

F52 零售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公司住所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邮政编码

211135



联系电话

025-83163703



传真号码

025-83163703



互联网址

www.haiziwang.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董事会秘书

李昌华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博思达,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979,093,333股。

其中,江苏博思达持有公司277,563,5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35%,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同时,江苏博思达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千秒诺、南京子泉分别持有公司
13.05%和4.84%的股份,因此,江苏博思达合计控制公司46.25%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江苏博思达持有公司25.5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江苏博思达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千秒诺、南京子泉分别持有公司11.75%和4.36%
的股份,因此,江苏博思达合计控制公司41.62%的股份。


江苏博思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汪建国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6年2月23日



住所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



经营范围

企业信息咨询,商务咨询,财务管理咨询,房产、旅游、餐饮信息咨
询,策划文体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文化用品、五金、交电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汪建国持股100%



(2)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汪建国先生通过其全资持有的江苏博思达以及其一致行动人
南京千秒诺、南京子泉间接控制公司46.2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
次发行后,汪建国先生通过其全资持有的江苏博思达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千
秒诺、南京子泉间接控制公司41.6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
情况如下:

汪建国先生,董事长,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
管理博士(DBA)。曾于1998年至2009年任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于2006年至2009年任美国百思买集团亚太区副总裁;2009年至今任五
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创立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江苏博
思达执行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
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
股数

(万
股)

间接持
股数(万
股)

合计持
股数

(万股)

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

持有
债券
情况



1

汪建国

董事长

2019/4/28-2022/4/27

-

28,552.13

28,552.13

29.16





2

徐卫红

董事、总
经理

2019/4/28-2022/4/27

-

6,944.43

6,944.43

7.09





3

沈晖

董事、副
总经理、
财务总


2019/4/28-2022/4/27

-

3,077.48

3,077.48

3.14





4

吴涛

董事、副
总经理

2019/4/28-2022/4/27

-

3,753.64

3,753.64

3.83





5

何辉

董事、副
总经理

2019/4/28-2022/4/27

-

1,538.95

1,538.95

1.57





6

曹伟

董事

2019/4/28-2022/4/27

-

-

-

-





7

王勇

独立董


2020/3/13-2022/4/27

-

-

-

-





8

朱寒松

独立董


2020/3/13-2022/4/27

-

-

-

-





9

付军华

独立董


2020/3/13-2022/4/27

-

-

-

-





10

靳文雯

监事会
主席

2019/4/28-2022/4/27

-

1,210.04

1,210.04

1.24





11

刘立柱

监事

2019/4/28-2022/4/27

-

436.00

436.00

0.45





12

劳晶雪

职工代
表监事

2019/4/28-2022/4/27

-

-

-

-








13

李昌华

董事会
秘书

2019/4/28-2022/4/27

-

-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或关系

间接持股

主体

在间接持股主体
所持份额

间接主体
持股比例

合计间接
持股比例



1

汪建国

董事长

江苏博思达

100.00%

28.35%

29.16%



南京子泉

16.78%

4.84%



2

徐卫红

董事、总经理

南京千秒诺

54.33%

13.05%

7.09%



3

沈晖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南京千秒诺

14.17%

13.05%

3.14%



南京维盈

20.94%

6.18%



4

吴涛

董事、副总经理

南京千秒诺

19.46%

13.05%

3.83%



南京维盈

20.94%

6.18%



5

何辉

董事、副总经理

南京千秒诺

12.04%

13.05%

1.57%



6

曹伟

董事

-

-

-

-



7

王勇

独立董事

-

-

-

-



8

朱寒松

独立董事

-

-

-

-



9

付军华

独立董事

-

-

-

-



10

靳文雯

监事会主席

南京维盈

20.01%

6.18%

1.24%



11

刘立柱

监事

南京维盈

7.21%

6.18%

0.45%



12

劳晶雪

职工代表监事

-

-

-

-



13

李昌华

董事会秘书

-

-

-

-



上述表格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
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一)通过南京维盈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

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于2016年3月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南
京维盈。本次发行前,南京维盈持有发行人6.18%的股份,其出资结构如下: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数
(万股)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

靳文雯

20.01

20.01%

1,210.04

普通合伙

监事、战略支持中心总监



2

吴涛

20.94

20.94%

1,266.28

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经理



3

沈晖

20.94

20.94%

1,266.28

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

刘长春

11.81

11.81%

714.17

有限合伙

用户体验设计部总监



5

王坚

10.29

10.29%

622.25

有限合伙

人力资源总裁



6

刘立柱

7.21

7.21%

436.00

有限合伙

监事、全渠道营运中心总监



7

王海龙

1.51

1.51%

91.31

有限合伙

数字化技术应用中心中后台
研发负责人



8

宋佃明

1.50

1.50%

90.71

有限合伙

数字化技术应用中心企业服
务负责人



9

刘浩

1.50

1.50%

90.71

有限合伙

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监



10

岳勇

1.45

1.45%

87.68

有限合伙

数字化技术应用中心支付卡
包研发负责人



11

金卓

1.45

1.45%

87.68

有限合伙

平台数字化会员营销产品研
发负责人,已于2019年12月
离职



12

刘航

1.39

1.39%

84.06

有限合伙

数字化技术应用中心平台负
责人



合计

100.00

100.00%

6,047.17







(二)南京维盈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南京维盈已就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如下:“自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和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
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自上市
之日起)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自上市
之日起)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江苏博思达

277,563,504

28.3490

277,563,504

25.5114

36个月



南京千秒诺

127,819,468

13.0549

127,819,468

11.7481

36个月



HCM KW

122,310,256

12.4922

122,310,256

11.2418

12个月



Fully Merit

76,232,313

7.7860

76,232,313

7.0066

12个月



Coral Root

67,438,847

6.8879

67,438,847

6.1984

12个月



南京维盈

60,471,654

6.1763

60,471,654

5.5581

12个月



南京子泉

47,424,564

4.8437

47,424,564

4.3589

36个月



Amplewood
Capital

32,670,990

3.3369

32,670,990

3.0028

12个月



Tencent Mobility

29,372,800

3.0000

29,372,800

2.6997

12个月



福建大钲

23,492,997

2.3995

23,492,997

2.1593

12个月



宁波泓硕

16,046,252

1.6389

16,046,252

1.4748

12个月



Starr International

15,914,154

1.6254

15,914,154

1.4627

12个月



祺驰投资

14,271,077

1.4576

14,271,077

1.3117

12个月



申创投资

13,913,346

1.4210

13,913,346

1.2788

12个月



申创浦江

13,913,346

1.4210

13,913,346

1.2788

12个月



华泰投资

9,485,594

0.9688

9,485,594

0.8718

12个月



朱红艳

7,731,963

0.7897

7,731,963

0.7107

12个月



中金盈润

5,594,819

0.5714

5,594,819

0.5142

12个月



景林景麒

5,402,941

0.5518

5,402,941

0.4966

12个月



瑞华投资

5,153,125

0.5263

5,153,125

0.4736

12个月



景林景途

3,722,110

0.3802

3,722,110

0.3421

12个月



Jacky Jiang

2,719,756

0.2778

2,719,756

0.2500

12个月



东吴证券

248,000

0.0253

248,000

0.0228

12个月



姚畅

41,000

0.0042

41,000

0.0038

12个月



南京道丰

28,457

0.0029

28,457

0.0026

12个月



葛根贤

20,000

0.0020

20,000

0.0018

12个月



徐杰

19,000

0.0019

19,000

0.0017

12个月



范远龙

16,000

0.0016

16,000

0.0015

12个月



张少发

13,000

0.0013

13,000

0.0012

12个月



吴全泉

10,000

0.0010

10,000

0.0009

12个月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自上市
之日起)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陈焱辉

7,000

0.0007

7,000

0.0006

12个月



仇丽华

6,000

0.0006

6,000

0.0006

12个月



吴燕凌

5,000

0.0005

5,000

0.0005

12个月



李健民

3,000

0.0003

3,000

0.0003

12个月



韦联辉

2,000

0.0002

2,000

0.0002

12个月



李亚

2,000

0.0002

2,000

0.0002

12个月



谈巧云

2,000

0.0002

2,000

0.0002

12个月



徐晗

1,000

0.0001

1,000

0.0001

12个月



王云

1,000

0.0001

1,000

0.0001

12个月



成宝莲

1,000

0.0001

1,000

0.0001

12个月



李影

1,000

0.0001

1,000

0.0001

12个月



孙斌

1,000

0.0001

1,000

0.0001

12个月



华泰孩子王家园
1号创业板员工
持股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

10,890,666

1.0010

12个月



中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

-

8,250,505

0.7583

24个月



上海国盛产业赋
能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6,517,899

0.5991

24个月



中国农垦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
伙)





4,372,768

0.4019

24个月



网下发行限售股


-

-

4,738,563

0.4355

6个月



小计

979,093,333

100.00

1,013,863,734

93.1860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售
股份

-

-

42,586,766

3.9142

-



网上发行股份

-

-

31,549,500

2.8998

-



小计

-

-

74,136,266

6.8140

-



合计

979,093,333

100.00

1,088,000,000

100.0000

-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总数为70,983人,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
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



1

江苏博思达

277,563,504

25.5114

36个月



2

南京千秒诺

127,819,468

11.7481

36个月



3

HCMKW

122,310,256

11.2418

12个月



4

Fully Merit

76,232,313

7.0066

12个月



5

Coral Root

67,438,847

6.1984

12个月



6

南京维盈

60,471,654

5.5581

12个月



7

南京子泉

47,424,564

4.3589

36个月



8

Amplewood Capital

32,670,990

3.0028

12个月



9

Tencent Mobility

29,372,800

2.6997

12个月



10

福建大钲

23,492,997

2.1593

12个月



合计

864,797,393

79.4851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一)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华泰孩子王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孩子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的华泰孩子王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额
为62,839,142.82元,配售数量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10,890,666
股。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孩子王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日期:2021年7月15日

产品编码:SQZ681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发行人
董监高



对应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比例
(%)





1



汪建国



董事长







26.00





2



徐卫红



总经理







20.84





3



吴涛



副总经理







10.00





4



沈晖



副总经理







13.16





5



何辉



副总经理







10.00





6



李昌华



董事会秘书







4.00





7



周震



助理总经理







4.00





8



卢静



助理总经理







4.00





9



周俊



助理总经理







4.00





10



王坚



助理总经理







4.00





合计







100.00



八、其他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战略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
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其他战
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141,172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7.58%,
获配金额为110,444,562.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517,899

37,608,277.2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24个月



2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8,250,505

47,605,413.85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24个月



3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

4,372,768

25,230,871.36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24个月



合计

19,141,172

110,444,562.4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0,890.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1%),本次发行
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5.77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20.23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
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3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规模为108,906,667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


后,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63,100,329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5,774,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497.1109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5,775,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7,325,329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1,549,500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10593696%,
有效申购倍数为4,748.48021倍。


根据《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31,509,443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181,809,486.11元,放弃认购数量40,057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47,325,329股,
缴款认购金额为273,067,148.33元,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
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股份的数量为40,057股,包销金额为231,128.89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0368%。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8,391,468.59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72,268,902.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122,565.88元,其中增加股
本人民币108,906,66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47,215,898.88元。本次公开
发行新增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10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72026_N01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2,268,902.71元,具体明细如下:

23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承销费

42,452,830.19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14,615,261.83



律师费用

8,880,00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330,188.68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990,622.01



合计

72,268,902.71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0.66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122,565.88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43元/股(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3594元(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2018至2020年的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972026号_N01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管理层分析”中进行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72026_N06
号)。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数据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
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
分析”之“十六、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采购规
模、主要业务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
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二、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630,000万元至
7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9%至20.21%;预计净利润为22,000万元至
2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3%至增长4.2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17,000万元至2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9%至增长1.43%。


公司2021年1-9月预计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按准则规定新增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预计将增加2021年
1-9月的折旧费用和财务费用等。若剔除新租赁准则的影响,预计公司2021年
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0.42%至19.73%,预计2021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2%至20.75%。公司因新租赁准则的执行,
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2021年1-9月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
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将于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
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珠江路支行

125904890910203



2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鼓楼支行

32050159553600002209



3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633390807



4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山西路支行

4301024329100298275



5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93100078801500001120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1年9月16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
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
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
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一)保荐机构的基本信息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鹿美遥、李丹

项目协办人:赵岩

项目组成员:刘惠萍、樊文澜、宋心福、魏国健(已离职)、杨超群

联系电话:025-83387689

传真:025-83387711

(二)保荐代表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保荐代表人鹿美遥,联系电话:025-83387689

保荐代表人李丹,联系电话:025-83387746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
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鹿美遥、李丹提供持续督
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鹿美遥先生,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曾作为保荐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保荐或参与了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项目、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
发项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项目、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等多个项
目。


李丹女士,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作为项目负责
人或主要成员,参与了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发项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首发项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京云海特种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多个项目。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建国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
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4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
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


4、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③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配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博思达,一致行动人南京千秒诺、南京子泉承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
定期”)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4日,非
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
行价应相应调整)。


4、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本企业
将配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5、如本公司/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HCM KW、Fully Merit、Coral Root、
南京维盈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
定期”)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

32


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
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本企
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5、如本公司/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卫红、吴涛、沈晖、何辉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
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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