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安信永鑫增强债券A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63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及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及相关公告 。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21 年第三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A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37 00363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 单位 : 人民币元 ) 1.0662 1.066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 ( 单位 : 人民币元 ) 1,247,193.38 9,433,584.5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 单位 : 元 /10 份基金份额 ) 0.16 0.16 注:(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 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于 1.0500元的部分,和该日该类基金份额单位可分配收益两者中的孰低数。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是 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50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 其红利将按 2021 年 10 月 1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折算成基金份额 ,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 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 2002 】 128 号 《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对投资者 ( 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 从基金分配 中取得的收入 ,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 2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 其红利再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21年10月14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 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0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21年10月14日之前,不含 2021年10月14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 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1年10月15日开始重新计算。 (6)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 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7)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统一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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