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潜力 : 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0:16:47 中财网

原标题:建信潜力 : 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7

15
日证监许可
[2014]702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4

9

10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
型基金,具有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了
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
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系基金经理变更而对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8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8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3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6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9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0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1

第一部分







《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潜力
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
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
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等;


2
5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
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和费用的节约;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1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
(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
媒介



5
2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
批准设
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
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2
005

9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
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
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
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
保护部)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
信息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
行中心银行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
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
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
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
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
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
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
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
执行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
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
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
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
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



官、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
械处干部,人事部办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
特派员助理兼秘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
专职监事、主任科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
处长、分配调控处副处长、调研员,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国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
年长江学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2019
年执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
国艾比国民银
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
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

1999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
学院,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
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
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

5
月起任建信基
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
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
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
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
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
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
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
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
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
2010
年获香港
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
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
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
理,学士学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易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总经理。

2005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财务管理专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

理公司,
2015

8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7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
易总公司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
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8

6
日起任我公司督
察长,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7


1998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
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
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
部总经理。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8
月至
1995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
设计院工作。

1998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
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8

30
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1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11

1
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周智硕先生,硕士。

2009

7
月至
2012

8
月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研究员;
2012

8
月至
2013

7
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
2013

8
月至
2016

2
月在北京鸿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投
资经理;
2016

2
月至
2016

11
月在注册登记私募担任研究员和投资经理;
2016

11
月至
2017

11
月在上海七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担任投资经理;
2017

11
月至
2020

6
月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20

6
月加入建信基金权益投资部拟任基金经理。

2020

9

18
日起任建信中
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许杰先生:
2014

9

10
日至
2020

7

20
日。



邵卓先生:
2020

7

17
日至
2021

9

29





周智硕先生:
2020

9

18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



乔梁先生:投研总监。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陶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陈建良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邵卓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姜锋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吴尚伟先生:权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研究部副总经理。



黎颖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策略官。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

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
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
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
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
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
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
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
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
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
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
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
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
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
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
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
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
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
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
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
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
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
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
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
过建立有效
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
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
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
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
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
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
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
005

6
月交通银
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交通银行连续
13
年跻身《财富》
(FORTUNE)
世界
500
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37
位;列《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11
位。



截至
2021

6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41
万亿元。

2021
年上半年,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420.19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
及经济师、会
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
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
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

1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
2019

12
月至
2020

7
月代
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8
月至
2020

1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
中:
2019

4
月至
2020

1
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8


2019

12
月任本行行长

2016

12
月至
2018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其中:
2015

10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
司非执行董事,
2016

9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
总部总裁;
2014

7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

8
月至
2014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
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7
月至
2003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
2020

7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
2016

11
月至
2020

5
月任中
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12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
行董事、副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6

11
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
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9

9
月至
2014

6
月历任中
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
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
1993

7
月至
2009

9
月先后在
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

2003
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
2014

12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

7


2014

12
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
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
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
2000
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6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65
只。此外,
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
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
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E
资金、
Q
DLP
资金和
QF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
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
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
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
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
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
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
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
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
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
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
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


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
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
高效,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
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
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
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

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
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
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
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
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
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
的情况。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
www.ccbfund.cn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
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传真:
010
-
585607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920
-
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7)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
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076
-
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1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1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86
-
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1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ww
w.hcfunds.com/


(19)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20)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1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https://www.gome
fund.com/


(2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2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om/


(23)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https://www.chinapnr.com/


(24)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6665


网址:
https://www.buyforyou.com.cn/


(2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10

1015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https://ww
w.hongdianfund.com/


(26)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2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28)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s://www.yingmi.cn/


(29)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84
-
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3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9
-
928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31)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1

2

268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7
-
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32)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5

505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03
-
1188


网址:
www.bzfunds.com


(3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热线:
95357


网址:
www.18.cn


(3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35)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
)N
-
1

N
-
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518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62675369


网址:
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2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899
-
100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3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39)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503


法定代表人:
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555
-
671


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40) 华瑞保险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13

14



法定代表人:
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
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41)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A3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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