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查询到股东阿克 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减持现 象,公司向众和投资发出问询函,了解其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 一、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众和投资在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584万股,该部分股份是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是众和投资的法 人,并持有众和投资62.72%的股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收到众和投资《回复函》获悉,其通过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的 1,584 万 股股票(负债本金5,395.84万元) 因合约到期未及时还款,民生证券对逾期的合 约发起强制平仓操作,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累计平仓 422.42 万股(平仓金额约 1,874.81 万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川江号子饭店4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2021年 10月 8 日 股票简称 ST浩源 股票代码 00270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是阿克苏众 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并持有众和投资62.72%的股 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22.42 1.00 合 计 422.42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4 3.75 1,161.58 2.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4 3.75 1,161.58 2.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 生是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并持有众和投资62.72%的股 权,因此众和投资是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减持“ST浩源” 股票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众和投资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 挚致歉。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 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 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存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风险提示 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由 于众和投资和民生证券签订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融资方 众和投资已经处于合约逾期状态,风险依然存在。民生证券表示,如后期仍不能 偿还剩余欠款,民生证券还会将众和投资融资融券账户上持有的“ST浩源”股 票强制平仓。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督促股东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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