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14日更新)
原标题: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14日更新)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2021 年 10 月 14 日更新 )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 28日证监许可[2020]1596号《关于准予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 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 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 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本基金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具体风险请详见本招募“十七、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9月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目录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3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9 十、基金的业绩 ................................ ................................ ................................ ............................. 7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2 十四、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7 十七、侧袋机制 ................................ ................................ ................................ ............................. 93 十八、风险揭示 ................................ ................................ ................................ ............................. 9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0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6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42 一、绪言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 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 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本基金:指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后的版本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包括颁布机关对 前述文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交易机制,或有权机 构对该交易机制的修改或调整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 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交易日:在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 交易日。具体交易日安排,由两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对市场公布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56、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2A 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 , 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30% ,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 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 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安国勇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航 总局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部经理,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 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副行长(挂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 裁。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 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Holger Wilhelm Naumann先生,董事,德国籍。曾任DWS Investment GmbH子公司管 理、业务发展、业务区域控制欧洲负责人,DWS资产管理(德国)管委会成员、COO,DWS资 产管理(欧洲)COO,RREEF Management GmbH RREEF德国负责人,DWS全球 COO,德意志资 产管理全球COO, DWS管理委员会成员、亚太区负责人,现任DWS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董事会主席、亚太区负责人。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袁管华先生,监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司副处长、银行监管一司处长;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处长,江西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 员;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正局级巡视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监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 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基金法务组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财务部总监。 龚康先生,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杨竞霜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研究生,美国籍。曾任日本恒星股份有限 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盛集团核心策略部副总裁,瑞银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瑞信集 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2 、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张丹华先生,博士研究生,10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1年6月加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研究员,现任研究部总监兼主基金经理。2017年12月30 日至2019年1月10日任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30 日至2019年1月10日任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日 至2020年8月1日任嘉实研究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 1日至2020年7月30日任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日 至2020年7月30日任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15日至 今任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19日至今任嘉实前沿科技 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至今任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月21日至今任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9月14日至今任嘉实前沿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0月20日 至今任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10日至今任嘉实创业板两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18日至今任嘉实港股互联网产业核 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郝淼先生,博士研究生,10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中国科学 院,任助理研究员,从事生物医学领域科研工作。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 研究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1年3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职于股票投研体系任大健康研究总监。2019年1月17日至2021年3月12日任 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12日 任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27日至今任嘉实医疗 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11日至今任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11日至今任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颜媛女士,管理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8月17日。 3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赵学军先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主 基金经理邵健先生,机构业务CIO郭杰先生,主基金经理归凯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 张金涛先生、洪流先生,主基金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张丹华先生。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 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 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 总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 金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 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 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 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察长、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合规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风险责任授权体系”机 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确保所有识别出的关键 风险点均有对应控制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21)6063 7111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12个职能处室, 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 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1年一 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09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 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 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 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2017、2019及2020年分别荣获《亚 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 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 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 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 215577 联系人 黄娜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09 - 14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84362222 传真 ( 0755 ) 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01 室 电话 ( 0532 ) 66777997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 B 座 2 幢 1001A 室 电话 ( 0571 ) 88061392 传真 ( 0571 ) 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 信合 广场 801A 电话 ( 0591 ) 880136 76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 2 号亚太商务楼 23 层 B 区 电话 ( 025 ) 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 36 层 05 - 06 单 元 电话 ( 020 ) 29141918 传真 ( 020 ) 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2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 只代销 A 份额。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2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 只代销 A 份额。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何佳 电话: (0991)8824667 传真: (0991)8824667 客服电话: (0991)96518 网址: http://www.uccb.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 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50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 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 ) 63636153 传真: 010 - 63639709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 (010)58560666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 - 85238667 传真: 010 - 85238680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 http://www.95577.com.cn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联系人:詹全鑫、张扬眉 电话:( 020 ) 38322256 传真:( 020 ) 87310955 客服电话: 800 - 830 - 8003 、 400 - 830 - 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青 电话: 0755 - 22166118 传真: 0755 - 82080406 客服电话: 95511 - 3 或 95501 网址: http://www.bank.pingan.com 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 3 号 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 0532 - 68629925 传真: 0532 - 68629939 客服电话: 96588( 青岛 ) 、 4006696588( 全国 )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14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 0535 - 6699660 传真: 0535 - 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 - 311 - 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 0769 - 22866143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1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 13951229068 传真: 0519 - 89995170 客服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1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 行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张晓芳、邱素萍 电话: 0592 - 5315938 0592 - 2270316 传真: 0592 - 5050839 网址: http://www.xmbankonline.com 1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 0512 - 69868390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服电话: 0512 - 96067 网址: http://www.suzhoubank.com 19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 028 - 67676033 传真: 028 - 67676033 网址: http://www.tf.cn 2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张华阳 电话: 0416 - 3220085 传真: 0416 - 3220017 客服电话: 400 - 6696178 网址: http://www.jinzhoubank.com 21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联系人:马杰 电话: 0871 - 65236624 传真: 0871 - 65236614 客服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22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 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张克、张红军 电话: 0371 - 85517898 传真: 0371 - 85517555 网址: http://www.zybank.com.cn 23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 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 025 - 66046166 - 810 传真: 025 - 56663409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http://www.huilinbd.com/ 2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 021 - 38509735 传真: 021 - 38509777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www.noah - fund.com 2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http://www.jjmmw.com;https://www.zlfund.cn 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6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s://www.howbuy.com/ 2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 021 - 20691869 传真: 021 - 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2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号邮电新闻大 厦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静如 电话: 010 - 59601366 - 7024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2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 021 - 50583533 传真: 021 - 50583633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fund.com.cn 3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5 -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景琪 电话: 021 - 20289890 传真: 021 - 20280110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31 宜信普泽 ( 北京 )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15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 010 - 524133 85 传真: 010 - 85894285 客服电话: 400 - 6099 - 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32 通华财富 ( 上海 )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8 号新金桥 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褚志朋 电话: 021 - 60818730 传真: 021 - 60818187 客服电话: 40066 - 95156 网址: http://www.tonghuafund.com 3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 - 53572363 传真: 010 - 59313586 客服电话: 400 - 8980 - 618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34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 1503 法定代表人:鲁志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 010 - 85932810 传真: 010 - 59200800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35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 010 - 56075718 传真: 010 - 67767615 客服电话: 400 - 680 - 2123 网址: http://www.zhixin - inv.com 36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402 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秦琼 电话: 021 - 80134149 传真: 021 - 80133413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