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20:51:07 中财网

原标题:百普赛斯: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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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1年10月


目录

目录 ............................................................................................................................... 1
特别提示 ....................................................................................................................... 3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 5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9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 9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10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 11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及债
券的情况 ......................................................................................................................... 12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 15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 2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24
二、发行价格 ................................................................................................................. 24
三、每股面值 ................................................................................................................. 24
四、发行市盈率 ............................................................................................................. 24
五、发行市净率 ............................................................................................................. 24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2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25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 25
九、募集资金净额 ......................................................................................................... 26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6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26
十二、超额配售权 .........................................................................................................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 2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 28
二、其他事项 ................................................................................................................. 28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 30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30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 30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 30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2
一、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 ................................................................................................................. 32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 52
三、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的承诺 ............................. 53
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 53
特别提示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普赛斯”、“发行人”、“本
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
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A股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为8,000万股,其中本次发行后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数量为2,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
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市场对生物试剂的准确性、稳定性及多样性等要求不断提高,生命科学研究
的热点不断变化,公司需要密切跟踪生物医药领域的市场动态并及时进行新产品
的前瞻性研发。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对产品性能和质量、种类、覆盖度及新产品
的上市速度要求高,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跟踪生物医药研究及市场的发展趋势,
不能保持研发技术竞争力,不能及时研发出新产品满足市场最新需求,将会对发
行人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生物医药及生物试剂行业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
点,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创新药物或类似药研发技术会随着


新发现、新理论以及新技术等因素的出现而更新迭代,研发所对应的生物试剂及
技术服务也需要同步更新迭代。目前,随着生物医学研究发展以及基因工程、蛋
白质工程及实验检测分析等技术的升级,生物试剂企业可能面临着无法快速跟随
技术升级的挑战。公司重视提高自身研发能力,通过对科研人才的持续引进、生
物医药科学前沿的持续研究、持续完善及建立新技术平台、实验设备的更新换代,
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研发质量。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
伍的建设,不能保持实验设备及时更新换代以及维护投入,可能将导致公司无法
实现技术平台的提升,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进而将影响公司未来的
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新冠病毒疫情导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生物医药行业针对抗击新冠病毒药物、疫
苗研发用蛋白及诊断试剂原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新冠
病毒相关产品逾130种,公司“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及亲和力检测服务”、
“2019-nCoV诊断抗体及中和抗体筛选原料”入围科技部疫情防控先进技术成果
和创新产品。


2020年,公司新冠病毒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7,271.12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
入比例为29.52%,扣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后,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仍大幅增
长68.07%。作为领先的生物试剂及技术服务企业之一,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
6,984.16万元、10,329.30万元及24,631.86万元。目前,新冠病毒疫情逐步得到控
制,新冠疫苗大规模接种,对新冠病毒诊断类产品收入下降影响较大,对新冠病
毒非诊断类产品收入影响相对较小,从而,公司因为新冠病毒疫情带来的业绩增
长可能无法持续。同时,若新冠病毒疫情持续严重,可能导致下游生物医药公司、
生物科技公司和科研机构客户的研发、生产活动减少乃至停滞,从而导致对公司
非新冠病毒相关蛋白产品需求降低。


(四)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境外收入下滑的风险

美国是公司境外的重点市场,报告期内,美国地区营业收入占比为41.63%、
39.97%和42.87%。目前,公司相关产品未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清单,但若未来
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公司产品被加征关税,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若中


美之间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的变化,发行人美国市场业务开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降风险

随着全球主要国家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投入不断加大,生物试剂及技术服务市
场需求逐步增加,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0.26%、
88.46%和91.91%,保持在较高水平。若未来因竞争者加入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和
服务议价能力降低、固定资产投入加大、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公司人员薪酬上
涨,则公司毛利率可能下滑,将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六)存货减值增加的风险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92.53万元、2,156.85
万元和3,258.4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42%、25.87%和18.21%,
存货减值准备金额为296.54万元、478.17万元和702.56万元。未来随着公司生产
规模扩大,存货余额有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量。此外,若公司产品发生滞销,或部分产品损坏、退货等情况导
致存货跌价,亦存在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3.58万元、
1,617.04万元和3,128.0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0%、19.39%
和17.48%,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48.24万元、85.78万元和165.57万元。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总额的99.91%、99.86%和
99.84%,占比较高,且公司客户信用情况良好,但随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汇率风险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4,411.32万元、6,347.12
和16,278.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64.16%、62.84%和67.89%。公司汇兑损
益分别为143.40万元、113.77万元和-226.73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1.94%、9.01%和-1.70%。公司与境外客户的交易主要通过外币进行结算,随着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改革的加速,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
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控制汇率变
动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同意百普赛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百普赛斯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百普赛斯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0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百普赛斯”,证
券代码为“301080”,本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10月18日起上
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0月18日

(三)股票简称:百普赛斯

(四)股票代码:30108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动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公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
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
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
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

陈宜顶

1,882.72

23.53

2024年10月18日



天津百普赛斯

799.05

9.99

2024年10月18日



苗景赟

713.85

8.92

2024年10月18日



闫长伟

372.89

4.66

2022年10月18日






王妙春

362.24

4.53

2022年10月18日



南京高科新浚

355.13

4.44

2022年10月18日



杭州聚上医

297.89

3.72

2022年10月18日



宁波澜亭视聆

250.90

3.14

2022年10月18日



新昌普华

193.90

2.42

2022年10月18日



深圳分享

159.81

2.00

2022年10月18日



顺天鑫融

135.00

1.69

2022年10月18日



天津百普嘉乐

122.29

1.53

2024年10月18日



融丰开元天一

105.00

1.31

2022年10月18日



西藏同创伟业

102.57

1.28

2022年10月18日



融丰开元中和

97.50

1.22

2022年10月18日



沈琴华

31.26

0.39

2022年10月18日



林涛

18.00

0.23

2022年10月18日



小计

6,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上网下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

-

-



网上发行股份

2,000

25.00

2021年10月18日



小计

8,000

25.00

-



合计



8,000

100.00

-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
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100Z0054号),发行人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24,631.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588.26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673.74万元,公司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次股权转让对应的
估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情况,预计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CROBIOSYSTEMSCO.,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宜顶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
政许可的项目);工程招标及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玻璃
容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
产重组蛋白;生产培养基、填料;生产生物试剂盒。




主营业务

提供重组蛋白等关键生物试剂产品及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为“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电话

010-53395173



传真

4008875666-186366



公司网址

http://www.acrobiosystems.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
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

林涛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发行在外的债券。本次发行前,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
数量(万
股)

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
(%)

持有债
券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
数量(万
股)

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
(%)

持有债
券情况





1

陈宜顶

董事长、
总经理

2020.06.06-
2023.06.05

1,882.72

659.70(通过天津百普赛斯
间接持股657.94万股,通过
天津百普嘉乐持股1.76万
股)

2,542.42

42.37





2

苗景赟

董事、副
总经理

2020.06.06-
2023.06.05

713.85

4.79(通过天津百普赛斯间
接持股4.79万股)

718.64

11.98





3

王学刚

董事

2020.06.06-
2023.06.05

-

0.24(通过杭州聚上医间接
持股0.24万股)

0.24

0.004





4

秦扬文

董事

2020.06.06-
2023.06.05

-

0.53(通过南京高科新浚间
接持股0.53万股)

0.53

0.009





5

许娟红

独立董


2020.06.06-
2023.06.05

-

-

-

-





6

刘峰

独立董


2020.06.06-
2023.06.05

-

-

-

-





7

张勇

独立董


2020.06.06-
2023.06.05

-

-

-

-





8

闫长伟

监事会
主席

2020.06.06-
2023.06.05

372.89

-

372.89

6.21





9

李杨

监事

2020.06.06-
2023.06.05

-

-

-

-





10

屈文婷

职工监


2020.06.06-
2023.06.05

-

6.87(通过天津百普赛斯间
接持股6.87万股)

6.87

0.11





11

林涛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财务负
责人

2020.06.06-
2023.06.05

18.00

27.00(通过天津百普嘉乐间
接持股27.00万股)

45.00

0.75





12

黄旭

副总经


2020.06.06-
2023.06.05

-

17.65(通过天津百普嘉乐间
接持股17.65万股)

17.65

0.29





13

秦丽丽

研发经




-

5.29(通过天津百普嘉乐间
接持股5.29万股)

5.29

0.09





14

石晓娟

细胞分
析经理



-

2.64(通过天津百普赛斯间
接持股2.64万股)

2.64

0.04





15

张晓慧

蛋白分
析经理



-

12.07(通过天津百普赛斯间
接持股12.07万股)

12.07

0.20





合计

2,987.46

736.78

3,724.24

62.07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陈宜顶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31.38%的股权,通过
天津百普赛斯控制公司发行前13.32%的股权,通过天津百普嘉乐控制公司发行前
2.04%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46.74%的股权,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6年12月12日,陈宜顶与苗景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双方在百普赛斯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
致行动,就行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
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双方如果出现意见分歧,以陈宜顶意见为
准。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苗景赟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11.90%的股权,并通
过天津百普赛斯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0.08%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陈宜顶及其一致行动人苗景赟的情况如下:

(1)陈宜顶

陈宜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陕西科技
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003年7月至2007
年4月,担任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细胞培养研究员;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
担任香港英杰生命技术有限公司(Invitrogen)北京办事处技术销售专家、应用
开发科学家;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担任赛默飞世尔生物化学制品(北京)有
限公司生物工艺产品应用科学家;201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及前身百普赛斯
有限)董事长及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百斯医学诊断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2)苗景赟

苗景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化工
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
任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开发研究员;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担任通用


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专家;2009年2月至2011年12月,担任通用电气医疗
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产品专家、产品经理;2012年2月至今,担任公
司(及前身百普赛斯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部分员工通过天津百普赛斯、天津百普嘉
乐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百普赛斯和天津百普嘉乐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百普赛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百普赛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12-20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崔霍路11号A座21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5M6UQ1U



注册资本

63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宜顶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



合伙人姓名/名


合伙人类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通过天津百普赛
斯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股)

在发行人处任职
情况



陈宜顶

普通合伙


522.64

82.34%

6,579,384

董事长兼总经理



贺斯敏

有限合伙


27.39

4.31%

344,391

市场部



姚志利

有限合伙


21.91

3.45%

275,673

总经办



张林

有限合伙


13.70

2.16%

172,595

蛋白纯化部



冯立叶

有限合伙


9.59

1.51%

120,657

生产计划部



张晓慧

有限合伙


9.59

1.51%

120,657

蛋白分析部



崔玉超

有限合伙


6.85

1.08%

86,297

产品质量控制部



屈文婷

有限合伙


5.48

0.86%

68,718

行政部



苗景赟

有限合伙


3.83

0.60%

47,943

副总经理



石晓娟

有限合伙


2.10

0.33%

26,369

细胞分析部



张燕

有限合伙


0.56

0.09%

7,191

蛋白分析部



刘晶

有限合伙


0.56

0.09%

7,191

市场部



张雪瑶

有限合伙


0.56

0.09%

7,191

稳定细胞株部



李珊

有限合伙


0.56

0.09%

7,191

产品质量控制部



陈小红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销售部



向杰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生产计划部






合伙人姓名/名


合伙人类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通过天津百普赛
斯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股)

在发行人处任职
情况



邢酉辰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产品质量控制部



韩云娜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蛋白分析部



冯娜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采购部



段倩倩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产品冻干和制剂




张鹏

有限合伙


0.42

0.07%

5,593

细胞培养部



冯艳凤

有限合伙


0.35

0.06%

4,794

产品开发部



赵旭霞

有限合伙


0.35

0.06%

4,794

总经办



刘宁宁

有限合伙


0.35

0.06%

4,794

销售部



陈路飞

有限合伙


0.35

0.06%

4,794

大提发酵部



张智涛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产品开发部



裴梅芳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内审部



古万超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产品研发部



纪闯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检测服务部



孟祥春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细胞培养部



于洋洋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财务部



周芮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蛋白纯化部



占园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市场部



李强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行政部



孙丽娟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产品质量控制部



王晓菲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产品研发部



周梦楠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细胞培养部



张雅慧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产品研发部



孙锐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细胞培养部






合伙人姓名/名


合伙人类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通过天津百普赛
斯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股)

在发行人处任职
情况



刘红涛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细胞培养部



杜彦妮

有限合伙


0.28

0.04%

3,196

行政部



高文静

有限合伙


0.21

0.03%

2,397

蛋白分析部



潘建亮

有限合伙


0.21

0.03%

2,397

行政部



范华

有限合伙


0.21

0.03%

2,397

分子构建部



黄艺华

有限合伙


0.21

0.03%

2,397

检测服务部



合计

635.00

100.00%

7,992,000

-



(3)员工持股平台的锁定期

天津百普赛斯就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作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
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的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及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



(5)本企业于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天津百普嘉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百普嘉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9-12-03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崔霍路11号A座67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MA06WM9Q7D



注册资本

693.00万元
1.44%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宜顶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0



(2)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



合伙人姓名/名


合伙人类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通过天津百普
嘉乐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数
量(股)

在发行人处任


情况



陈宜顶

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17,647
352,941

董事长兼总经

美国百普赛斯



陈霞敏

200.00
153.00

28.86%
22.08%



林涛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70,000
176,471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



黄旭

100.00
100.00

14.43%
14.43%



赵芸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176,471
52,941

杭州韬圃科技
产品研发部



秦丽丽

30.00
20.00

4.33%
2.89%



孙杨丰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35,294
35,294

销售部
检测服务部



葛平菊

20.00
15.00

2.89%
2.16%



刘茜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6,471
26,471

质量保证部
销售部



李祥魁

15.00
10.00

2.16%
1.44%



贾素珍

有限合伙


17,647

供应链支持部




有限合伙


17,647

人力资源部



合伙人姓名/名


合伙人类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通过天津百普
嘉乐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数
量(股)

在发行人处任


情况



秦音美

10.00
10.00

1.44%
1.44%



李梅

有限合伙

693.00

17,647
-

财务部



合计

100.00%

1,222,941



(3)员工持股平台的锁定期

天津百普嘉乐就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作了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
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的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及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


(5)本企业于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
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其他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陈宜顶18,827,16831.38%18,827,16823.5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2天津百普赛斯7,990,50813.32%7,990,5089.99%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3苗景赟7,138,45211.90%7,138,4528.9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4闫长伟3,728,9046.21%3,728,9044.66%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5王妙春3,622,3636.04%3,622,3634.5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6南京高科新浚3,551,3355.92%3,551,3354.44%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7杭州聚上医2,978,9024.96%2,978,9023.7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8宁波澜亭视聆2,509,0194.18%2,509,0193.14%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9新昌普华1,939,0303.23%1,939,0302.4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0深圳分享1,598,1022.66%1,598,1022.00%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1顺天鑫融1,350,0002.25%1,350,0001.69%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2天津百普嘉乐1,222,9412.04%1,222,9411.5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13融丰开元天一1,050,0001.75%1,050,0001.31%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4西藏同创伟业1,025,6681.71%1,025,6681.28%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5融丰开元中和975,0001.62%975,0001.2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21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16沈琴华312,6080.52%312,6080.39%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7林涛180,0000.30%180,0000.2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小计-60,000,000100.00%60,000,00075.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25.00%无限售期限
小计---20,000,00025.00%-
合计60,000,000100.00%80,000,000100.00%-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9,995户,公司前10名股东
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陈宜顶18,827,16823.5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2天津百普赛斯7,990,5089.99%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3苗景赟7,138,4528.9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4闫长伟3,728,9044.66%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5王妙春3,622,3634.53%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6南京高科新浚3,551,3354.44%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7杭州聚上医2,978,9023.7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8宁波澜亭视聆2,509,0193.14%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9新昌普华1,939,0302.42%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10深圳分享1,598,1022.00%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合计53,883,78367.35%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为网上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

22


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向其他战略
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
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5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1、58.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7.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7.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92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
询价和配售。


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有效申购倍数8,706.65488倍,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9,944,460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55,540
股,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55,540股,包销金额为6,248,250.00元,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777%。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万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75.92万元(发行人系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
抵扣,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424.0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1日对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100Z0053
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5,575.92万元(发行人系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
纳税人,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万元)



1

保荐承销费用

135,00.00



2

律师费用

512.0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900.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8.00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05.92



合计

15,575.92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7.79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
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24.08万元。本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不存在发行前股东转让股份取得资金的情形。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28.68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45元/股(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100Z0054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于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本上市公
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分析”内容。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1-6
月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容诚审字
[2021]100Z0566号《审阅报告》。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数据以及公司2021年
1-9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
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
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021年度财务信息预测情况系公
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9家银行分别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
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35804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102700000036588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1105017177000966999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3239018800004708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台湖支行

110061520013002249103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机场支行

6334802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1109409596108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华支行

319471771628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8110701013102161365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2021年9月24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755-82943515

传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张远明、吴宏兴

项目协办人:杨许滢

项目组成员:王海涌、罗丹、黄海晟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
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
代表人张远明、吴宏兴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张远明先生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199)科创
板IPO项目

担任项目协办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521)
科创板IPO项目

担任项目组成员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080)创业板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2)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吴宏兴先生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18)中小板
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956)中小板
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521)
科创板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080)创业板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

担任保荐代表人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宜顶就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
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4)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的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及
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



(6)本人于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津百普赛斯、天津百普嘉乐就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
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的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及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


(5)本企业于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苗景赟就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4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将
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4)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的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及
相关申报工作将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


(6)本人于前述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4、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闫长伟、王妙春就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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