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科技创新混合A : 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万家科技创新混合A : 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一 年 十 月 重要提示 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2月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7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合同生 效日期2020年1月7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 品,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 资集中度风险等投资科创板上市股票的特有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 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 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6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8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 .................. 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3 第二十部分 基金 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4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5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36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明 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科技创新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 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 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28 、登记业务:指基 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 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3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 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 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5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得到公平对待 60 、基金份额折 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1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2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63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目前管理九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 - 5 年政策性 金融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宏观 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 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 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 FOF )、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盛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 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 (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 2 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 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家 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民瑞祥明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 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 障部, 2005 年 3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 部总监、交易部总 监、总经理助理, 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1 年 3 月起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昊泰睿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 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 ,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 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 限公司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 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起加入永锋 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 总监、营销支持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 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 理。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 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进入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 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 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 2021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 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 2016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 :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 任研究员; 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 任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万家经 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万家科 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 2 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 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4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 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泄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14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 “ 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 ” 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 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 “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 ” 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 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 制度上的盲点。 (2)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 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 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 究。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 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 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 报告的渠道。 (5) 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 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 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 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 制。 (6)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 “ 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 进 ” 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 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 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 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 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 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 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 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环境风险控制 1 )制度风险 —— 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 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 )道德风险 —— 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 业务风险控制 1 )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 )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 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 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 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 “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 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 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 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 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 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 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 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2020 年被 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 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共 62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 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 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 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 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 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PP )。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 021 ) 38909777 传真:( 021 ) 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PP )办理本基金 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 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 非直销销售 机构 ( 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6008008 网址: www.ciccwm.com/ciccwmweb/ ( 2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58 - 5050 网址: https://www.tl50.com/ ( 3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16 - 0666 网址: www.yongxingsec.com ( 4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 www.fund.jd.com (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29435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 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www.8.jrj.com.cn ( 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76 - 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59 - 9288 网址: www.danjuanapp.com ( 10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901382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 11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 12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206002 网址: www.msftec.com ( 1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 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 15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 17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 1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网址: www.fund.sinosig.com ( 19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 20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9 - 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 21 )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 2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 2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24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 9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 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 2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66996699 网址: www.snjijin.com ( 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 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 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mbchina.com ( 3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网址: www.njzq.com.cn ( 3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33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再转 8) 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 3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 3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或 95511 转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 m ( 3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 3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0 - 2123 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 3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39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8208 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 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网址: www.e - chinalife.com ( 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cb.com ( 4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 4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 - 889 - 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 4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4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80 - 618 网址: www.chtwm.com ( 4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4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4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50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5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5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 95531 ;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 5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5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55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8889082 网址: www.pyfunds.cn ( 5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09 - 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 5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1 - 8918 网址: www.shzq.com ( 5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59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5183888 - 86080 网址: www.csc108.com ( 6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 61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3388 网址: www.puyifund.com ( 62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www.jsh bank.com ( 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 (021)38909670 传真: (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 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证监许可 [2019]2672 号 文注册。本基金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991,527,472.05 元人 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20,344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 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折算为 991,527,472.05 份基金份额。 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非直销销售 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非直销销售 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 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开始办 理日常申购、定投及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 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 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