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双息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原标题:交银双息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logo1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3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75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 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 险、本基金定期支付相关的特定风险,例如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 金支付比率不代表基金实际投资收益率、定期支付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年化现金 支付比率发生调整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 于较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现金支付 金额并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现金,但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支付不等同于收益分配,年化现 金支付比率也不代表本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特定情形 下并存在当期定期支付业务被确认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 作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进 行调整,并至少在调整前一个月公告,上述调整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 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 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 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 5 二、释义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60 九、基金的转换 ................................ ....................... 72 十、基金的定期支付 ................................ ................... 79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83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96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98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9 十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 ................ 10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0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8 十九、风险揭示 ................................ ...................... 114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2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24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3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5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60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61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流动性规定》 ”)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定期 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1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5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直销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7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8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 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定期支付时的自动赎回份额不纳入以上赎回份额计算)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定期支付:指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 付一定现金的业务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 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8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 021 ) 61055050 传真:( 021 ) 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 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 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 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 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 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 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 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 Lieven Deb ruyne )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全球业务总 裁、亚太区行政总裁 ,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 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 展总监。 章骏翔先生,董事,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 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 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 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交银金融 学院常务副院长。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 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 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总行战 略投资部总经理。 曾葆泠女士,监事,学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香港合规主 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科助理,骏利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高级合规分析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合规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 开发部总经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 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 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 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 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 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 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浩先生 : 基金经理。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 11 年证券投资 行业从业经验。 2010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现任 权益部基金经理。曾任交银施罗德科锐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3 月 25 日 ) 的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08 月 15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今 ) 、交银施罗德内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 01 月 13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黄鼎先生 : 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 8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 2013 年至 2015 年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现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1 年 09 月 29 日至今 ) 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德亮先生 (2013 年 09 月 04 日至 2015 年 08 月 28 日 ) ; 项廷锋先生 (2013 年 09 月 0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8 日 ) ; 张迎军先生 (2013 年 09 月 04 日至 2015 年 07 月 10 日 )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09 月 3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 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 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 7 )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 8 )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 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 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 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 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 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 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 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 “ 伴你成长 ”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 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 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 最佳托管银行 ” 。 2007 年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 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 表明了 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 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出,获 “ 最佳托管银行 ”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 最佳资产托管奖 ” 。 2012 年荣获 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 “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 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 清算所授予的 “ 托管银行优秀奖 ”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 优秀 托管机构奖 ” 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 的 “ 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 ” 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 “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 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 ” 称号; 2020 年被 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 “ 最佳托管银行 ” 。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 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共 62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 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 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 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 APP ,下同)。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 021 ) 61055724 传真:( 021 )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fund001.com 。 2 、代销机构 ( 1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3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 22866254 传真:( 0769 )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 89936330 传真:( 010 ) 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6 )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 ) 52909128 传真:( 0512 ) 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 7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 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 8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9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 10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11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 010 ) 63639681 传真:( 010 ) 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 12 )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58 - 8888 网址: www.xmbankonline.com ( 13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 ) 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 14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 ) 63586210 传真:( 021 ) 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 15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人代表:谢永林 电话: 0755 - 22166574 传真: 0755 - 82080406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 95511 - 3 或 95501 网址: bank.pingan.com ( 16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 17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60838888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18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 0755 ) 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 19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 20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 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 21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 58568235 传真:( 010 )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 22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 023 ) 63786141 传真:( 023 )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355 、 400 - 809 - 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 23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 24 )名称: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 86690057 ,(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 25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 400 - 6666 - 888 网址: www.cc168.com.cn ( 26 )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 ) 58328112 传真:( 010 ) 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7 - 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 27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 )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 28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 85863719 传真:( 0451 ) 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 29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30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 31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 0531 - 89606166 传真: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 32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 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33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 021 ) 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 34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35 )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21 ) 33606736 传真:( 021 ) 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 36 )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 ) 86135991 传真:( 028 ) 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 37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 22627802 传真:( 0755 )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 38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 0755 ) 25832852 传真:( 0755 ) 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 39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电话: 0571 - 87789160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