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5136 证券简称: 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 2021 - 05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Milestone Ecom I ( HK ) Limited (以下简称“ Milestone ”)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股份 21,137 , 228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5 .26 % ;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以下简称“ Asia-Pacific” )持有公司股份 21,137 , 2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 .26 %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Milestone 拟通过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1 ,2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 .30 % 。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Asia-Pacific拟通过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1 ,2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 .30 % 。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Milestone 与 Asia - Pacific 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 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Milestone Ecom I(HK)Limited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1,137,228 5.26% IPO前取得:21,137,228 股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1,137,228 5.26% IPO前取得:21,137,228 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Milestone 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Asia-Pacific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原 因 Milestone Ecom I(HK)Limited 不超过: 1,200,000 股 不超过: 0.3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0,000 股 2021/11/8~2022/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不超过: 1,200,000 股 不超过: 0.3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0,000 股 2021/11/8~2022/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Milestone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 在发行人上市 后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 、 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 、 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 场情况拟定。 5 、 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6 、 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Asia-Pacific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 在发行人上市 后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 、 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 、 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 场情况拟定。 5 、 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6 、 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 Milestone 及 Asia - Pacific 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 , Milestone 及 Asia - Pacific 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Milestone 及 Asia - Pacific 将 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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