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7:00:51 中财网
原标题: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5136
证券简称:
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
2021
-
05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
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Milestone Ecom I

HK

Limited
(以下简称“
Milestone
”)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股份
21,137
,
228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5
.26
%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以下简称“
Asia-Pacific”

)持有公司股份
21,137
,
2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
.26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Milestone
拟通过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1
,2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
.30
%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Asia-Pacific拟通过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1
,200
,
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
.30
%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

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Milestone

Asia
-
Pacific

《关于股份减持计

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Milestone Ecom I(HK)Limited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1,137,228

5.26%

IPO前取得:21,137,228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1,137,228

5.26%

IPO前取得:21,137,228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Milestone
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Asia-Pacific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原


Milestone Ecom I(HK)Limited

不超过:
1,200,000


不超过:
0.3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0,000


2021/11/8~2022/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Asia-Pacific
e-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不超过:
1,200,000


不超过:
0.3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0,000


2021/11/8~2022/2/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Milestone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发行人上市
后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

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

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
场情况拟定。



5

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6

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Asia-Pacific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发行人上市
后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3

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减持时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4

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
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
场情况拟定。



5

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6

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
Milestone

Asia
-
Pacific
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

Milestone

Asia
-
Pacific
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Milestone

Asia
-
Pacific

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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