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利混合A : 关于旗下红塔红土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订法律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8:41:11 中财网
原标题:红塔红土盛利混合A : 关于旗下红塔红土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红塔红土盛利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红
塔红土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对旗下红塔
红土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相关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前言、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
信息披露等章节,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上
述修订内容的已同步更新和修订,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
律文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访问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
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红塔红土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基金合同修改前基金合同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
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
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50%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7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股票资产投资策略的基础
上,通过对存托凭证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后
进行投资。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50%

95%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

产的比例为
50%

95%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6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第十四部分基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9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二)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二十四部分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50%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部分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二)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50%

95%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限制
(二)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
50%

95%

第二十四部分基
金合同内容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限制
(二)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6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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