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永润六个月持有混合A : 关于华夏永润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新增川财证券为发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永润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新增川财证券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永润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永润六 个月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2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22,以下简称 “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9月24日起 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 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 证券” )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川 财证券的规定为准,川财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 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详情: (一)川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8-86585518; 川财证券网站:www.cc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六个月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六个 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 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 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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