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接到 公司股东王大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王大鹏先生计划在2021年7 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3,400 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 股份 性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减持进展实施后 股份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占总股 本剔除 公司回 购股份 后的比 例(%) 股份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占总股 本剔除 公司回 购股份 后的比 例(%) 王 大 合计持 有股份 773,718 0.17 0.18 773,718 0.17 0.18 鹏 其中:无 限售条 件股份 193,430 0.04 0.04 193,430 0.04 0.04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580,288 0.13 0.13 580,288 0.13 0.13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王大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其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需遵守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可转让额度”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大鹏先生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 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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