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6:36:07 中财网
原标题: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03687
证券简称:
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
-
052


债券简称:
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大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重庆睿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睿庆”

)
,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胜达”或“公司”)股东,减持前持有大胜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5,289,800
股,占大胜达总股本的比例为
15.8911%


2021

9

14
日,重庆睿庆发布减持
计划
的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661,028
股,其中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10

14

-
2022

4

13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3,661,028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9

17

-
2022

3

16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61,028
股,且任意连续
90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
本公告日
,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

重庆睿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30,6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截至
2021

10

18
日)的
0.7376%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0,428

,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截至
2021

10

18
日)的
0.1534%
。截至目前,
重庆睿庆
持有公司股




0
股,占公司
目前
总股本的
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重庆睿庆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65,289,800

15.8911%

IPO前取得:
65,289,8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完成
情况

当前持股
数量
(股)

当前持股
比例

重庆睿庆

3,661,028

0.8911%

2021/10/12~
2021/10/18

集中竞
价交
易、大
宗交易

9.05-
10.37

34,118,440.52

已完成

0

0%








附注1: 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累计转股29,097股。综上,截止2021年10月18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410,859,829股。上表中减持前持股比例是根据减持计划披露
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减持比例和减持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1年10月18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附注2:2021年8月26日,重庆睿庆分别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阮国欣及六颖


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重庆睿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三方各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0,542,9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
合计转让公司股份61,628,7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00%。2021年10月8日,重庆睿庆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
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阮国欣及六颖康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
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2021-05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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