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更正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0日公告的《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之 “十 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中 每股收益,原计算口径为 按 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现将计算口径调整为 按照 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更正 内容如下: 更正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5元 0.89元 除上述更新更正内容外,《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20日 (本页无正文,为《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的更正公告 》 之盖章页 )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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