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1-040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 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思思女士、杜 杰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思思女士、杜杰先生 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沈思思女士于2021年7月 2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6%。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 总股本比例 沈思思 大宗交易 2021-7-23 11.10 2,000,000 0.7877% 沈思思 大宗交易 2021-10-19 12.97 1,000,000 0.3939% 合计 / / / 3,000,000 1.1816% 二、有关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欣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港二村76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杜杰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木杏新村5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思思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港二村76幢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股票简称 和顺电气 股票代码 300141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股份增减变动数量(万股) 增持/减持 比例(%) 持股比例发生变动的情况概 述 A股 -200 -0.7877 2021年7月23日沈思思女士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A股 -100 -0.3939 2021年10月19日沈思思女 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合 计 -300 -1.181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事宜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被动增加)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公司5%以 上股东及 一致行动 人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739.84 10.7917 2,439.84 9.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9.84 10.7917 2,439.84 9.61 其 中 : 沈欣 先生 1,907.14 1,907.14 7.5118 1,907.14 7.5118 1,907.14 1,907.14 7.5118 1,907.14 7.5118 杜杰 先生 230.9 230.9 0.9094 230.9 0.9094 230.9 230.9 0.9094 230.9 0.9094 沈思 思女 士 601.8 601.8 2.3704 301.8 1.1887 601.8 601.8 2.3704 301.8 1.188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300万股未出现违反已经作 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委托人、受 身份 本次委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托人名称/姓 名 托前持 股比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比例(%)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 欣 沈思思 杜 杰 2021年10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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