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沧州金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186,703股公司股 份,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以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5,186,70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 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12日,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1年6月21日至 2021 年8月12日,沧州金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并且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号)。 2021 年8月 30日,公司收到股东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景涛先生、 鲍喜波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沧州金源自2021年5月18日至 2021年8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48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本次权益变动后,沧州金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景涛 先生、鲍喜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447,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7%,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号)。 2021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沧州金源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沧州金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4,939,2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0.9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9,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8%;合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339,2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2.71%。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号)。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沧州金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2021 年8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7,887,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 年 10月21日,沧州金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186,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说明: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00,000股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大道西侧华元一世界北区 G3#楼2-290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 汇金股份 股票代码 300368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7,887,503 1.49 合 计 7,887,503 1.4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387,103 5.56 21,499,600 4.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87,503 1.49 5,374,900 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99,600 4.06 16,124,700 3.0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2021年6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告 知函》,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186,703 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4%。详见公司2021年6 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7 号) 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沧州金源 大宗交易 2021.6.21 12.80 5,000,000 0.95% 集中竞价 2021.7.23 12.24 50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1.7.26 11.85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7.27 12.01 30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7.28 11.05 2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7.29 11.11 30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7.30 11.08 2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8.2 11.22 400,000 0.08% 集中竞价 2021.8.3 11.38 30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8.4 11.17 400,000 0.08% 集中竞价 2021.8.5 11.02 2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8.6 10.79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8.11 11.22 139,200 0.03% 集中竞价 2021.8.12 11.32 60,000 0.01% 大宗交易 2021.8.12 11.12 2,100,000 0.40% 集中竞价 2021.8.18 11.57 240,000 0.05% 集中竞价 2021.8.30 10.86 400,000 0.08% 大宗交易 2021.8.30 10.52 2,300,000 0.43% 集中竞价 2021.9.6 12.10 2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9.7 12.07 2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9.8 11.97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9.22 10.97 100,000 0.02% 集中竞价 2021.9.23 11.03 30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1.9.24 10.97 200,000 0.04% 大宗交易 2021.10.11 10.75 1,000,000 0.19% 大宗交易 2021.10.20 10.69 2,600,000 0.49% 集中竞价 2021.10.21 10.69 247,503 0.05% 合计 — 18,186,703 3.44% 注:上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3,000,000股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若出现 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按剔除 回购专户股 份后的总股 本计算)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按剔除 回购专户股 份后的总股 本计算) 沧州金源科 技中心(有限 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7,887,503 1.49%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87,503 1.4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鲍喜波 合计持有股份 0 0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孙景涛 合计持有股份 21,499,600 4.06% 21,499,600 4.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5,374,900 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99,600 4.06% 16,124,700 3.05% 合计 -- 5.56% 4.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沧州金源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沧州金源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 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沧州金源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沧州金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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