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杨转筱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杨转筱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杨转 筱女士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杨转筱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截至本公告日,杨转 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 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转筱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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