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混合A : 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
原标题: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混合A : 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二一 年 十 月 本基金经 20 21 年 7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 《关于准予 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 复》 (证监许可 [ 20 21 ] 244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于 20 2 1 年 9 月 6 日 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 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 还可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 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 信息披露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 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锁定持有期 无法赎回 、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 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 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 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 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 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 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一年 ,基金份额在锁 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 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 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 或转换转出 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文字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和净值表现等其他内容截止日参见相关章节。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8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91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3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4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0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6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 文件 ................................ ................................ ................................ ........... 107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08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2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 新兴 价值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 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锁定持有期: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 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 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 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 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 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 36 、开放持有期:对于本基金 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自锁定持有期结 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下一个工作日。每份 基金份额在开放持有期期间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3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3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 、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 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0 、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1 、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 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2 、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指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保护的金 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6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并得到公平对待 64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65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法规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 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3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8 层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 - 嘉昱大厦 7 层 4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 、设立日期: 2006 年 7 月 19 日 7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6]102 号 9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0 、电话: 021 - 68609600 11 、传真: 021 - 33830351 12 、联系人:马云歌 13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68609700 , 400 - 700 - 9700 (免长途话费) 14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15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1 窦玉明 5 ,500 2 5.0000% 2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5,500 25.0000%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4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4,400 20.0000% 5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6 3.3000% 6 周玉雄 328.35 1.4925% 7 卢纯青 163.8340 0.7447% 8 于洁 163.8340 0.7447% 9 赵国英 163.8340 0.7447% 10 方伊 117.0180 0.5319% 11 关子阳 117.0180 0.5319% 12 卞玺云 92.4660 0.4203% 13 魏博 87.7580 0.3989% 14 郑苏丹 87.7580 0.3989% 15 曲径 87.7580 0.3989% 16 黎忆海 64.3720 0.2926% 合计 22,000 100%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中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 MBA 。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国寿投资保险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Rossella Leidi 女士,意大利籍。毕业于意大利贝加莫大学经济学系。现任中 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Intesa Sanpaolo Vita 董事。历任意大利意联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与福利官,商务总监及首席商务官。 韩本毅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拥有律师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 格及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籍。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国 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曾 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办公厅主任科员,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副处级、 正处 级调研员,长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稽查处副 处长,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医药 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世界华夏(北 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建平先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大 学教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David Youngson 先生,英国籍。现任 IFM Ventures Limited 创办者及合伙人, 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 - 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 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The Red Flag Group 非执行董事。 郭雳先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南美以美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德国洪堡学者,中国银行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口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 客座教授等。 戴国强先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 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荣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袅之文学艺术创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利群 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 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兼书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书记兼副院长。 2 、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 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 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 Schulte Roth & Zabel LLP 律师事 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 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规划总监,中国籍,同济大 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 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顾伟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固收投决会主席、投资 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券部研究 员、研究主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权益投决会委员、投 资总监、基金经理,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 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卞玺云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注 册会计 师专业学士。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副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袁维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最高学历、学位 研究生、硕士 其他公司历任 新华基金行业研究员 本公司历任 研究员 本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所管 理基金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1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6年12月28日 2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28日 3 中欧睿泓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3月28日 4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0年05月15日 5 中欧新兴价值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1年09月06日 5 .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建平、周蔚文、卢纯青、周应波、曹名长、王培、 葛兰、 卞玺云担任权益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负责权益投研领导工作。 周蔚文 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刘建平、刁羽、顾伟、黄华、李彤、卞玺云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负责固收投研领导工作。顾伟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法律 、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 的 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牟取 利益; (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4 )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部 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 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 任。 (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监督。 (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定期、 不定期报告。 ( 4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重大问题 进行决策。 ( 5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风险 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 6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7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合 法、合规进行。 3 、 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 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 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 督制衡。 ( 2 )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确 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效,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 3 )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分 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司会 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 ( 4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 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 5 )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部 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应急、 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 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 6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 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的 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 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 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9,405,918,198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 (0755) 2219 7701 1 、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 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 控股股东。截至 2020 年末,平安银行有 100 家分行(含香港分行) , 共 1,103 家营 业机构。 2020 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1535.42 亿元(同比增 长 11.3% )、净利润 289.28 亿元(同比增长 2.6 % )、资产总额 44,685.1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3.4 % )、吸收 存款本金余额 26,731.1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7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6,662.9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8% )。 2 、主要人员情况 黄伟,男,曾任中国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科长,阳光财产保险公司高级 主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与推动中心 总经理。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担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 持工作)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 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 8 个处室, 目前部门人员为 73 人,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 员工配置齐全且从业经验丰富,托管部核心管理层具备银行管理、证券或托管业务 十年以上从业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规模合计 4,626 亿, 平安银行已托管 187 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 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 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 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 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 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 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 监 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 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 监控,发现投资比 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 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 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 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 - 嘉昱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 021 - 68609602 传真: 021 - 68609601 客服热线: 021 - 68609700 , 400 - 700 - 9 700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 zofund .com 二、代销 机构 1)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热线: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热线: 95566 网址: www.boc.cn 5)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 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热线: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8)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热线: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9)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热线: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0)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客服热线: 95558 网址: www.citicbank.com 11)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热线: 95511 - 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2)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热线: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3)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4)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热线: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5)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热线: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6)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热线: 95594 网址: www.bosc.cn 17)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客服热线: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8)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服热线: 95302 网址: www.njcb.com.cn 19) 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服热线: 95313 网址: www.grcbank.com 20) 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服热线: 400 - 858 - 8888 网址: www.xmbankonline.com 21) 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利 客服热线: 0756 96588 网址: www.crbank.com.cn 22) 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客服热线: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23)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热线: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24)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热线: 95527 网址: www.czbank.com 25)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 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热线: 95548 网址: www.citics.com 26)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热线: 0532 - 96577 网址: sd.citics.com 27)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热线:( 020 )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8)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热线: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29)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热线: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0)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热线: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1)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 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热线: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2)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热线: 95565 、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33)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