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董事: 高前文 李 强 方 荣 郑建军 许沭华 李 珺 邢 晖 王 宏 刘芳端 王华林 刘正东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 朱立祥 周子千 潘 治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信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高管: 郑建军 何晏兵 李荔芳 邹 蓁 仇泽军 许沭华 陈伟达 秦青华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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