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0:41:02 中财网
原标题:翔丰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1-5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00%)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方
式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11月
15日至2022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


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所持股份总
数(股)

占公司
股本比


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占公司
股本比


股份是
否质押、
冻结

1

前海股权
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

5%以上股


5,000,000

5.00%

0

5.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
年4月27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的规定,截至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日,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
四十八个月。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
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若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
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
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及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
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拟计划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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