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凯伦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20:41:26 中财网

原标题:凯伦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钱林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歆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许晴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
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
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凯伦股份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唐山凯伦



唐山凯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凯伦



成都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黄冈凯伦



黄冈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凯伦



四川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汇伦



苏州凯汇伦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瑞伦



苏州凯瑞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凯伦高分子



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宿迁凯伦



宿迁凯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凯伦



陕西凯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凯伦



广西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纽凯伦



湖北纽凯伦轨道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凯伦供应链



凯伦智慧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凯伦新材料



苏州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伦盛世



凯伦盛世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章程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凯伦控股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绿融投资



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伦股份

股票代码

30071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伦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 Canlon Building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anl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钱林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闫江

朱清琦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号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号

电话

0512-63810308

0512-63810308

传真

0512-63807088

0512-638070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19,269,748.35

770,002,469.10

5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8,607,055.79

89,440,973.13

5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120,940,750.95

85,639,642.84

4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0,048,952.63

-268,881,151.02

-37.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3

-16.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3

-18.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4%

7.75%

0.8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07,562,931.92

3,478,576,453.06

6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66,364,581.37

1,336,449,161.28

114.4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2,685.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195,687.7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322,923.3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4,790,103.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77,886.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71,837.12



合计

17,666,304.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服务。公司产品涵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两大类
上百种规格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防水材料,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高速铁路、地铁及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和城市道桥、机场和水利
设施、综合管廊等众多领域,在众多标志性建筑得到应用,包括北京大兴机场、世茂深坑酒店、苏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南
京奥体公园、南沙国际金融论坛永久会址、北京中信大厦、重庆西站、福清核电站、山东荣成石岛湾核电站、浙江台州三门
核电站、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美国长滩东塔项目等。


公司连续多年荣获鲁班奖、金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权威奖项,得到行业和市场的高度认可。


公司致力成为国际领先的功能性建材制造商,专注融合防水系统的创新和推广,通过实施高分子防水材料差异化竞争策
略,引领高分子防水材料应用新趋势。十余年来在防水行业的深刻沉淀,公司实现快速崛起,在新品研发、生产工艺、销售
模式、差异化系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脱颖而出,成为具有影响力和成长性的防水行业黑马,行业地位得到巩固。


下一个十年,公司聚焦高分子防水核心战略,依托进口高端生产线,持续提升公司在MBP、TPO和PVC的领先优势,大
力拓展高分子在地下空间系统、单层屋面系统、种植屋面系统以及光伏屋面系统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二)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和地位

目前,我国防水行业处于一个落后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不规范的欠成熟阶段,呈现“大行业、小企业”

的格局。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统计,2021年上半年,防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达到829家,其主营业
务收入达到570亿元,同比增长26%,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未来随着国家建筑新规范出台,防水材料产品质保年限大幅提高,对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措施趋于更加严格,生产
低质非标产品以及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市场竞争环境有望逐步改善,特别是随着行业内的优质企业先后
上市,新进入者加速行业渗透,行业产能将进一步向上市企业聚集,行业竞争将由当前的价格竞争逐步过渡到新产品开发、
质量管控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综合竞争。


防水材料上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相关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业、基础设施领域,因此防水材料制造商议价能力
相对较弱。同时,建筑防水材料发展较为成熟,目前还没有可以完全替代的产品。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高分子防水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的企业,是高分子防水材料的龙头企业,通过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差
异化竞争策略,迅速在头部地产和重要市政建筑项目推广形成示范效应,上市后营业收入和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70%以
上,后续随着公司产能持续扩大,将延续较快增速态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高分子材料优势

公司经过大量的开创性研究以及配方优化实验,率先在国内突破了高分子自粘胶膜生产及其应用技术难题,自行研制配
方、安装设备,分别实现了MBP高分子胶、片材和最终成品的量产,在该细分市场领域取得了生产技术和施工应用体系的
组合优势。公司生产的MBP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一经推向市场,即迅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成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


TPO和PVC防水卷材是目前欧美国家普遍使用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公司已经掌握了该产品的关键技术,并获得欧盟CE
认证、英国BBA认证和美国FM认证,产品出口到美国、英国、挪威、新加坡、澳大利亚、埃及等国家。


公司依托高分子建材产业园,全力打造进口的TPO和PVC防水卷材生产线,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率先实现G类
和GL类TPO和PVC防水材料,产品的尺寸稳定性、耐候性、抗风揭能力等方面优势明显。基于进口生产线生产出高分子材


料的优异性能,公司针对性开发了“全生命周期光伏屋顶系统”(简称CSPV系统),用于光伏屋顶使用场景,为屋顶分布式
光伏二十五年长寿命周期保驾护航。


2、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研发投入,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产品配方优化及生产工艺改进。近几
年研发投入和占比逐年增加,2018年-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217.02万元、5,032.72万元和10,591.60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重分别为3.58%、4.32%和5.28%。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5,771.92万元,同比增长70.77%,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73%。


公司先后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大学搭建产学研合作关系,致力于产品材料的共同研发与优化。2015年,获批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获批江苏省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0年公司获批高分子建材先进技术研究院,技术上将聚焦地
下空间防水、屋面工程、防腐、密封的“四大领域”,坚定不移地“做专、做精、做特、做强”高分子建材,积极发挥创新主体
作用,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3、产能优势

公司在江苏苏州、河北唐山、湖北黄冈、四川南充生产四个基地已陆续投产,在广西贵港、江苏宿迁的生产基地也在陆
续建设中,生产基地能够辐射华东、华北、华中、西南、华南、西北绝大部分的市场区域。公司在苏州投资15亿元、占地188
亩、设计产能1亿平米的高分子产业园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高分子产业园的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分子防水领域的
领先地位,公司将充分利用各生产基地的区位优势,实现集中规模化生产,降低管理和服务成本,提高各生产基地对周边区
域客户的服务能力,缩短服务时间,提升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4、客户资源优势

在直销方面,公司已经和头部地产商如万科、新城、中海、融创、中南、金地等约50家企业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百
强地产中尚有大量优质地产公司将进一步合作,未来优质地产客户数量和业务质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经销方面,公司
将大力发展经销渠道,截至目前,公司已与600多家经销商达成合作共赢关系,未来三年经销商数量将扩大到1500家,销售
渠道更加均衡,客户也更加多元化。此外,外贸业务继续保持了稳健发展势头,产品已出口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类
别也呈现多元化趋势。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1年上半年,面对依然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公司综合权衡、审时度势,树立风险意识,适当控制业务发展
节奏和规模。公司努力克服上游原材料价格高涨、同业竞争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等诸多困难和问题,确立了高分子防水
材料核心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下一个十年战略规划,积极把握战略新机遇,不断加强高分子材料研发和装备投入,重
点推进高分子在屋面分布式光伏产业链应用,总体保持了一贯的快速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92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35%,实现营业利润16,23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0.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2,094.08万元,同比增长41.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工作重点展开:

1、持续推进集采、渠道“双轮驱动”战略,优化收入结构

集采方面,公司稳步推进与头部地产商如万科、新城、中海、融创、中南、金地等约50家企业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手段,继续增加优质百强地产的开拓力度,未来优质地产客户数量和业务质量
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大力发展经销商模式,通过渠道下沉,深入拓展工业建筑、市政建筑、民用建
筑广阔市场。截至目前,公司已与600多家经销商达成合作共赢关系,未来三年经销商数量将扩大到1500家,销售渠道更加
均衡,客户也更加多元化。


2、坚持高分子核心战略,打造高分子防水材料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高分子防水材料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在产品销量、客户覆盖率、品牌认知度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为巩固高分
子防水材料竞争优势,高分子产业园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实现了从破土动工到设备调试、试生产的快速推进,目前,高分子
产业园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高分子产业园采用进口意大利和德国全套生产线,力争打造技术领先、品类齐全的高分子防水
材料生产基地,推动新型功能性建材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3、推动研发创新,提升竞争优势

在“成为国际领先的功能性建材制造商”的愿景指引下,公司将产品技术持续创新作为公司不断发展的推动力,持续加大
研发人才引进,增加研发投入用于新产品研发、产品配方优化及生产工艺改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现有产品性能质量、
扩充品类,满足公司防水及新业务领域市场需求。2018年-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217.02万元、5,032.72万元和10,591.6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58%、4.32%和5.28%。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5,771.92万元,同比增长70.77%,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4.73%。研发投资大幅增长,有效支持了公司产品迭代和配方优化,为公司打造高分子核心战略奠定基础。


4、拓展高分子防水材料应用场景

目前国内高分子防水材料主要应用于地下底板区域,未来随着公司进口生产线正式投产,将开拓单层屋面、光伏屋面以
及种植屋面等多种应用场景。公司依托高分子建材产业园,全力打造进口的TPO和PVC防水卷材生产线,目前已进入试生产
阶段。公司率先实现G类和GL类高分子防水材料,产品的尺寸稳定性、耐候性、抗风揭能力等方面优势明显。基于进口生
产线生产出高分子材料的优异性能,公司针对性开发了“全生命周期光伏屋顶系统”(简称CSPV系统),用于光伏屋顶使用
场景,为屋顶分布式光伏二十五年长寿命周期保驾护航。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219,269,748.35

770,002,469.10

58.3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开拓与营销投
入力度等导致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794,942,146.72

426,462,416.01

86.4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导致营业
成本增长、运输费改列至营业成本及大宗原材
料价格上涨较快所致

销售费用

94,197,350.43

112,389,910.41

-16.19%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及运输费改列至营业成
本所致

管理费用

45,132,264.37

33,290,970.27

35.57%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办公、差旅及
业务招待费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2,095,344.97

16,795,818.11

31.5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所致

所得税费用

21,912,790.59

16,513,955.53

32.69%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

57,719,246.78

33,798,515.02

70.77%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70,048,952.63

-268,881,151.02

-37.63%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及采购付
款支出增加等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645,415,896.45

-374,191,476.23

-72.48%

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工程基
建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958,797,219.24

196,963,887.41

894.5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定增及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资金到位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942,979,338.53

-445,704,394.58

311.57%






增加额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行业

防水材料销售

1,148,482,583.42

744,527,247.03

35.17%

51.82%

78.34%

-9.64%

分产品

防水卷材

910,444,414.78

556,730,467.27

38.85%

47.06%

65.92%

-6.95%

防水涂料

238,038,168.64

187,796,779.76

21.11%

73.24%

129.18%

-19.26%

分地区

中国境内

1,179,378,742.83

773,142,621.19

34.44%

56.37%

84.95%

-10.13%

中国境外

39,552,823.61

21,799,525.55

44.89%

151.96%

158.40%

-1.37%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050,787.59

0.65%





资产减值

-49,680,604.06

-30.95%

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

118,375.87

0.07%





营业外支出

1,925,541.53

1.20%

主要是公益性捐赠支出所致





五、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644,866,554.29

28.82%

625,361,339.24

17.98%

10.84%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货款




回笼及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应收账款

1,242,320,636.07

21.77%

863,348,635.25

24.82%

-3.05%



合同资产

62,089,023.62

1.09%

26,236,352.29

0.75%

0.34%



存货

278,380,762.92

4.88%

164,754,151.19

4.74%

0.14%



固定资产

533,869,360.98

9.35%

477,901,576.36

13.74%

-4.39%



在建工程

220,136,574.76

3.86%

240,544,018.19

6.92%

-3.06%



短期借款

991,192,568.55

17.37%

687,811,256.14

19.77%

-2.40%



合同负债

47,966,945.91

0.84%

76,725,329.97

2.21%

-1.37%



长期借款

523,545,868.89

9.17%

209,783,307.55

6.03%

3.14%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245,948,230.98

应收票据

292,690,472.15

应收款项融资

3,971,907.11

固定资产

66,024,994.26

无形资产

49,557,474.41

合 计

658,193,078.9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3,110,000.00

275,000,000.00

-8,742.44%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主要业


投资方


投资金


持股比


资金来


合作方

投资期


产品类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的进
展情


预计
收益

本期投
资盈亏

是否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凯伦盛
世公司

建材产
品的销


新设

3,060,000.00

51.00%

自有资


苏州魔
涂新材
料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章涛、
陈向阳

长期

建筑防
水产品

完成

0.00

0.00



2021年
05月25


巨潮资
讯网

凯伦智
慧公司

建材产
品的销


新设

50,000.00

100.00%

自有资




长期

建筑防
水产品

完成

0.00

0.00



2021年
05月25


巨潮资
讯网

凯伦新
材料公


建材产
品的销


新设

0.00

100.00%

自有资




长期

建筑防
水产品

完成

0.00

0.00



2021年
05月25


巨潮资
讯网

合计

--

--

3,110,000.00

--

--

--

--

--

--

0.00

0.00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6,687.1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077.0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919.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8%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2017年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2,466,243.58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92,533,756.4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8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4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余额为0.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25万元)。


2、2019年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281号),公司通过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74,500股,发行价格12.6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93,901,6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9,563,602.8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4,338,077.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49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配股募集
资金余额为6.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0.14万元)。


3、2021年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6号),同意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800,828股,发行价格19.28元/股。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为1,499,999,963.84元,扣除发行费用10,309,246.0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9,690,717.77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4.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14.1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高分子防水
卷材生产线建设
项目



4,503.38

9,003.38

0

9,221.04

102.42%







不适用



唐山防水卷材生
产基地项目



10,250

10,250

0

10,280.2

100.29%

2017年
09月30


-1,543.25



不适用



防水材料技术研



4,500

0

0

0

0.00%







不适用






发及培训中心项


黄冈防水卷材生
产基地项目(一
期)



15,000

15,000

77.03

15,015.07

100.00%

2020年
03月31


-1,469.73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33,433.81

33,433.81

0

33,433.81

100.00%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148,969.07

148,969.07

148,969.07

148,969.07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

216,656.26

216,656.26

149,046.10

216,919.19

--

--

-3012.98

0

--

--

超募资金投向





0

0

0

0

0.00%



0

0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0

0

0

0

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0

0

0

0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0

0

0

0

--

--





--

--

合计

--

216,656.26

216,656.26

149,046.10

216,919.19

--

--

-3012.98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2017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高分子防水材料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也是公司的优势竞争领域,因此加
快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的建设不但有利于公司抢占未来防水材料发展的制高点,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建设周期短,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因此募集资金应用在高分子防水卷材
项目上见效快,投资回报率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7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2020年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
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伦高分子”)增资。新型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凯伦高分子公司,实施
地点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号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230省道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适用

1、2017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2017年12月0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8,124.2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59号)。


2、2019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2020年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0,549.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
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累计注销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报告期注销2个募集
资金专户,剩余5个募集资金专户。鉴于本次注销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结余合计
90,312.96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
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0,000

0

0

0

合计

20,000

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唐山凯伦

子公司

防水材料的
生产销售

100,000,000.00

315,797,365.35

174,436,239.91

198,155,435.73

-15,444,463.71

-15,432,469.99

黄冈凯伦

子公司

防水材料的
生产销售

210,000,000.00

437,649,794.04

198,640,132.46

191,019,638.92

-14,697,327.67

-14,697,327.67

四川凯伦

子公司

防水材料的
生产销售

20,000,000.00

279,051,838.10

5,476,270.18

93,486,815.75

-8,295,320.38

-8,295,148.9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凯伦智慧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新设

未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未产生重大影响

凯伦盛世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新设

未产生重大影响

陕西凯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未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凯伦智慧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凯伦盛世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未产
生重大影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属于建筑防水行业,生产的建筑防水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是公司销售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对公司销售收入的持
续增长和盈利质量影响较大。一是房地产行业总体投资增速下滑导致房地产企业对防水材料需求增长减少,致使公司销售收
入增幅下降;二是受投资总额下降的影响,房地产集采客户可能因控制成本而压低防水材料的销售价格,致使毛利水平下降;
三是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等影响资金趋紧,公司对房地产行业客户的应收账款持续增加,致使公司资金成本上升。


应对措施:公司坚持高分子防水材料核心战略,提升经销商渠道业务占比,增加非房业务收入,进一步拓展分布式屋顶
光伏、工业厂房、仓储物流设施屋面、新基建等业务领域,打造高分子防水应用新场景;实施差异化营销战略,推动研发能
力创新、开拓新品类,实现多领域协同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增长点。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材料主要包括沥青、HDPE粒子、聚酯胎、SBS、覆膜、乳液、聚醚等,各类化工原料及包装物
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90%左右,上半年,上述原材料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涨,对原材料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研判,合理安排主要物资的采购计划和策略,通过策略性采购平抑原
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通过参股形式,建立同行采购联盟,提高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通过优化产品配方、
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拓宽新应用领域等方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大型优质房地产企业,且多为上市公
司,与公司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支付能力较高。主要客户信用较高,发生逾期拖欠款项的概率较小,但若国家宏观经
济调控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若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
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客户审核、授信评估流程和制度,综合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偿债能力。通过主动调整销
售策略、严控授信额度、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催收力度、提高客户回款及时率等措施保障资产安全,降低
应收账款风险。


4、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防水材料在建筑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防水材料市场容量不断增长,行业竞争也相对激烈。一方面,我国防水材料
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行业无序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公司当前仍面临着部分行业企业“质次价低”的价格竞争压力;另一方面,
随着我国防水等级要求的提高及环保政策的趋严,行业的整合集中将是长期趋势,行业内优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也将不断提


高,行业竞争将从当前的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竞争,竞争的层次进一步提高。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研发创新、产品优化、市场开拓,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通过突出高分子防水材料的差异化
竞争优势,通过持续的市场和客户教育,拓展高分子防水材料的应用场景,优化产能布局、新品研发,综合利用公司在研发、
制造、产品、施工等优势,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5、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2019年11月18日,基仕伯化学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公司、北京凯伦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MBP-P高分子自粘胶膜预铺防水材料,认为公司与北京凯伦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涉案专利为“ZL201310606068.X”号专利),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公司与北
京凯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该诉讼案件已经被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立案,案件编号(2019)京73民初1776号。


2020年11月27日,基仕伯化学材料(中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以
及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变更为“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带
来的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


针对涉案专利,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0日和2020年3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两次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编号分
别为4W109792和4W110143。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7月6日对该两次无效请求进行了口头审理。针对案件编号为4W109792
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10日发出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针对案件编号为4Wll0143的无效宣
告请求,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提交了撤回声明。针对所述审查决定,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据,将于近期针对涉案专
利再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应对措施:公司已具有涉诉产品的多种可替代技术方案,若败诉,公司会被要求停止生产、销售所涉相关产品,但公司
可通过调整所涉产品的砂粒组成、砂粒白度、砂粒遮盖率、砂粒直径与胶层厚度对比值等方式继续生产销售相关产品,上述
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对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小。因此,若败诉被要求停止销售所涉相关产品,对
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本案争议标的为7,000万元,金额较大,若败诉可能对公司执行当期的利
润产生较大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7.82%

2021年04月09日

2021年04月09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0)

2020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57.81%

2021年04月20日

2021年04月20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8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
公开征集投票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7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2018年10月3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授予195.30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同意以2018年10月30日为授
予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195.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8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
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19年1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9、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
股票第二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殷俊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
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均严格遵守以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对污染物的处理

废气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采用蓄热式焚烧环保装置,废气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并通过技术评估报告,废气
收集率与VOCs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合法处置,其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
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委托专业资质机构处理,依法办理联单手续;

生活污水:公司采用专用管线,将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其中唐山凯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用Aao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检测指标(COD/氨氮)合格后,进行排放市政管道。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执行环境监测方案,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全厂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唐山凯伦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建设自动监测装置,所涉及自动监测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有组织排放所涉及排放口均达标排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职能责任,制
定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并在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相关环境保护税。


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凯伦控股
投资有限
公司、钱
林弟

认购对象
关于认购
本次发行
股票的锁
定承诺

本公司/本人拟认购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凯伦股份"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就本次发行获得
股票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1、本公司/本人通过
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2、本次发行股票
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3. 本公司/本人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
理股份锁定的有关事宜。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
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
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解锁事宜。


2020年08
月07日



正在履行中

凯伦控股
投资有限
公司

关于认购
资金来源
的承诺

本公司拟认购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凯伦股份"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
人就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出具承诺如下:1.本公
司作为凯伦股份控股股东,凯伦股份本次发行本
人拟认购金额上限为100,000万元。本公司拟通
过质押及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向商业银行或证券
公司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的方式筹集本次认购
的资金;2.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系其

2020年10
月28日



正在履行中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本公司不存在任何以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
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形;4.本公司本次认购
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钱林弟

关于认购
资金来源
的承诺

本人拟认购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凯伦股份"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
人就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出具承诺如下:1.本人
作为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凯伦股份本次发行本
人拟认购金额上限为50,000万元。本人拟通过
自有资金及向家族成员和朋友借款的方式筹集
本次认购的资金;2.本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
金系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本人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
发行股票的情形;4.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
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2020年10
月28日



正在履行中

凯伦控股
投资有限
公司、钱
林弟

关于特定
期间不减
持上市公
司股票的
承诺

本公司/本人拟认购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凯伦股份"或"上市公司")2020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
特出具以下承诺:1、在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2020年8月8日)
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凯伦股份的任何股
票;2、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
后6个月之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会出售或
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凯伦股份的任何股票,
亦不存在减持凯伦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人承
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并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
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2020年10
月28日



正在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江苏凯伦
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
不提供财
务资助
(2018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

公司承诺未向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
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该等计划或安
排。


2018年10
月30日

至本次股
权激励计
划结束。


截至本报告
期末,承诺方
均严格履行
了承诺事项。


江苏凯伦
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
不提供财
务资助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21年03
月23日

至本次股
权激励计
划结束

截至本报告
期末,承诺方
均严格履行




(2021年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

了承诺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与基仕伯化学
材料(中国)有限
公司的专利诉讼

7,000



案件尚未开


尚未作出裁定



2020年11月
30日

巨潮资讯网《关
于公司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20-143)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存在租赁房产情形,该等房屋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用途,该等租赁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构
成重大影响。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有)

反担保
情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