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证券代码: 601828 证券简称: 美凯龙 编号: 2021 - 09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 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持有公司 2,686,961,007 股( 全部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约 占公司总股 本 的 61.70% 。红 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车建芳等合计持有 2,705,568,647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62.13 %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红星控股计划 在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 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9,094,653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 本的 1.59% 。本减持计划自 2 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 022 年 4 月 27 日之间 实 施。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 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 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红星美凯龙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686,961,007 61.70% IPO前取得并经资本公积 转增:2,686,961,007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红星美凯龙控 股集团有限公 司 2,686,961,007 61.70% 车建兴先生为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 建芳、陈淑红为车建兴的直系亲属,故 红星控股与车建兴、车建芳、陈淑红构 成一致行动人 车建兴 435,600 0.01% 车建兴先生为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 建芳、陈淑红为车建兴的直系亲属,故 红星控股与车建兴、车建芳、陈淑红构 成一致行动人 车建芳 123,420 0.00% 车建兴先生为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 建芳、陈淑红为车建兴的直系亲属,故 红星控股与车建兴、车建芳、陈淑红构 成一致行动人 陈淑红 48,620 0.00% 车建兴先生为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 建芳、陈淑红为车建兴的直系亲属,故 红星控股与车建兴、车建芳、陈淑红构 成一致行动人 西藏奕盈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 0.41% 西藏奕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红星控股 全资子公司 合计 2,705,568,647 62.12% — 注 : 红星控股 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占比 为 62.129%。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18,000,000 0.41% 2021/8/3~ 2021/8/4 10.36-10.36 2021/8/6 常州美开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19,880,077 0.46% 2021/9/1~ 2021/9/2 10.12-10.12 2021/10/12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3,386,342 0.54% 2021/9/22~ 2021/9/30 10.69-10.69 2021/10/12 注:1、上表中第一笔减持是由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 年8月4日将其持有的 18,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 条件 流通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其一 致行动人 西藏奕盈 。 2 、上表中 第三笔减持是由于 红星控股 2019 可交债投资人在 换股期间换股 造成的 被动减持 。 3 、上表 中减持比例按照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 发行 股票后的股本 4 , 354 , 732 , 673 股 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红星美 凯龙控 股集团 有限公 司 不超过: 69,094,653 股 不超过: 1.59%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69,094,653股 2021/10/28~ 2022/4/27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及 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控股股东 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 计划 减持 公司 股份 的 控股 股东 红星控股做出的 有关承诺如下: “ 在 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 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 股份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 股份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并上市时 股份公司 股票的发行价格(若 股份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 股份公司 上市后 6个月内如 股份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 股份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公司 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 股份公司 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 股份公司 所有,同时 本公司持有的剩余 股份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 股份公司 ,则 股份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 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股份公司 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红星控股承诺如下: “ 作为 股份公司 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 股份公司 及其所处行业的 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 股份公司 的股份以确保本公司对 股份公司 的控股地位。 在本公司所持 股份公 司 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 股份公司 控股股 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 股份公司 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 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 股份公司 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 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 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股份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 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 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过 股份公司 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 股份公司 股票所得归 股份公 司 所有。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 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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