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A :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A :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 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重要提示 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0年 10月 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819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 指数增强 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 国证消费 100指数。 1、 指数样本空间 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 A股: ( 1)非 ST、 *ST股票; ( 2)公司上市超过三年; (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 5)国证行业分类下,一级行业为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医药卫 生、信息 技术和电信业务,或三级行业为物流的所有公司。 2、 选样方法 首先,剔除大股东累计质押比超过 80%的股票; 然后,剔除近 6月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后 20%的股票,选择近 6月日均总市值 排名前 150的股票; 最后,根据单位资产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营业总收入和总市值排名,加 权计算得到综合评分,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等,选取 前 100只股票构成样本股。 3、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并设置权重调整因子,使单只股票的权重不超过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 网 址: www.cnindex.com.cn。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 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 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招募说明书每年度至少更新一次,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08月 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06月 30日 (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6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13 四、基金托管人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4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1 九、基金的投资 ......................................... 62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71 十一、基金的业绩 ....................................... 77 十二、基金的财产 ....................................... 79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8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6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8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十八、侧袋机制 ......................................... 99 十九、风险揭示 ........................................ 103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3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6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3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74 一、绪言 《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 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 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 基金指引》”) 以及 《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 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天弘国证 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弘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 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5 、销售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业务规则》: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 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7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 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4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5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 券等 5 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8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 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 括基金经理之外公司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的资金 5 9 、发起资金提供 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0 、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1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 2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 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 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4、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 为侧袋账户 65、特定资产:包括:( 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号宝风大厦 23层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座 16层 成立日期: 2004年 11月 8日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客服 电话: 95046 联系人 :司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4]164号),于 2004年 11月 8日成立。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韩歆毅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 行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企业融资部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官。 周志峰先生,董事,本科。历任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律所合伙人。现任蚂 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董事会秘书。 祖国明先生,董事,本科。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工程师,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COO助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总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战略 合作部总经理。 张杰先生 , 董事 ,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 历任 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总经理,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傲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 董事长, 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付岩先生,董事,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 ,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普惠金融总部总经理、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天津国 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天信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车金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 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 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杨海军先生,监事,本科。历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厦门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证券部总经理,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北京中心副总经理兼北京 中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实业 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兼融产 结合推进办副主任,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 刘佳女士,监事,硕士。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李渊 女士 ,监事,硕士。历任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 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 于 洋先生,监事,博士。 2011年 7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史明慧女士,监事,硕士。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北京 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 2014年 6月加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高级产品经理,现任产品部负责人。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 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 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 经理。 2011年 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资深基金 经理。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 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 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 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 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 。 2011年 8月加盟本公 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熊军先生,副总经理,财政学博士。历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副处长,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 2017年 3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公 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海扬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级 专务、副处长、太平洋养老保险公司筹备组成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备组业务组副组长,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销售管理部总经理、产 品支持部总经理、养老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总 经理助理。 2015年 6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养老金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 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 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 目主管。 2006年 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基金会计、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 规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 基金经理 杨超先生,金融数学与计算硕士, 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9年 1月 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6月 至 2019年 9月)、天弘沪深 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6月至 2019年 12月)、天弘中证 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6月至 2020年 8月)、天弘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2019年 12月至 2021年 08月)、天弘 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12月至 2021年 08月)、天弘中证 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08月至 2021年 06月)、 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03月 至 2021年 06月)、天弘中证电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02月至 2021年 06月)。现任本公司指数与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5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天弘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科技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多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光伏产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 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科创创业 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笑明先生,运筹学硕士, 7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量化研究员、北京极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 2020年 4月加盟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红利 低波动 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科技 100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基 金 经理 。 熊军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姜晓丽女士: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宏 观研究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基金经理。 于洋先生:股票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 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 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涵盖所 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 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负责 识别、监测、评 估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进行独立汇报; ( 3)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 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具有高度权威性,是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 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得有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 5)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法规、市 场环境等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识别 和 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 相应的调整; (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信 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不同特点,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建立完备的风险 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内控 合规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 (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风险管理委员会: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风险预算、风险可容忍度限额及其他量化风险管理工 具;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 实公司就重大风险管理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议题,就重大风险管 理事项形成决议; 拟定或批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对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执行。 ( 5)内控合规部:负责公司集中 统一的合规 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 察 长 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 别、处置、报告体系,不 断提升公司整体 合规意识和能力。 ( 6)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 7)审计部: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 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 价值和实现目标。 ( 8)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 2)内控合规管理 制度 为 保障 持续规范发展,公司制定合规 管理 制度。 公司 设 督察长, 负责公司合 规管理 工作,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性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内控 合规部 负责公司集中 统一的合规 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和督察 长 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 职责,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信息的监控、识别、处置、报告体系,不 断提升公司整体 合规意识和能力。 ( 3)审计管理 制度 为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 审计 通过运用系统 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 4)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 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 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内 控合规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 风险管理委 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 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 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34楼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成立时间: 1994年 1月 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 510号 注册资本:人 民币 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 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 2010年和 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 1776.HK)。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 282家, 分布于中国大陆 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 从 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 集团总资产 5,056.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02.43亿元, 2021年上半 年营业收入为 180.07亿元,营业利润为 82.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58.88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 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 2000年 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 2003年 7 月获得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 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托 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 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 2014年 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 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 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 金托管服务。 截至 2021年 6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 33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 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凯石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国证 消费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九泰久远 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竞争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量 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朱雀企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锐 和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国证消费 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恒越内需 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藏 东财中证沪港深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 作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 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 有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 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 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 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 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 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 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 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 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发证 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管理规 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业务信息保 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 业务系统管理规定》等,囊括 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部控制、风险 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全部业务环 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 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 披露等 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号宝风大厦 23层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 :韩歆毅 电话 :( 022) 83865560 传真 :( 022) 83865564 联系人 :司媛 客服电话 :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客服电话 :95046 2、 其他销售机构 :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服电话 :400-820-9463 网址 :www.wind.com.cn (2)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良友大厦 B303室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 :许欣 联系人 :孙浅 客服电话 :400-700-9700 网址 :www.zofund.com (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联系人 :戴珉微 客服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陈洁 客服电话 :400-921-7733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1504室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吴鸿飞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6)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高南路 428号由由世纪广场 1号楼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498号浦东软件园 14幢 22301- 130座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 :张蜓 客服电话 :021-20219997 网址 :www.gw.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丁姗姗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200120)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高源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号楼 5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00号 5层 01、 02、 03室 法定代表人 :吕柳霞 联系人 :李娟 客服电话 :400-025-6569 网址 :wacaijijin.com (1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楼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甄 宝林 客服电话 :021-34013996 网址 :www.hotjijin.com (1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 :尹彬彬 联系人 :陈东 客服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詹慧萌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16楼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法定代表人 :戴彦 联系人 :付佳 客服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1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 19号楼 法定代表人 :钱俊文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9553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5)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27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27楼、 30楼 法定代表人 :王广学 客服电话 :4008877780-0 网址 :www.cfc108.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芸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14层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 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刘宏莹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8)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 6-11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 8层 法定代表人 :李如东 客服电话 :400-818-0100 网址 :www.aibank.com (1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陈靖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杜杰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 266061)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 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 :冯恩新 联系人 :焦刚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 :穆婷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层 注册地址 :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22层 法定代表人 :吴小静 联系人 :罗艺琳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cn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23层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许曼华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6)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客服电话 :010-59336512 网址 :www.jnlc.com (27)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号陕西邮政大厦 9-11层 注册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 320号 法定代表人 :丁奇文 联系人 :史蕾 客服电话 :4008-888-005 网址 :www.cnpsec.com.cn (2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号楼 7层 7117室 法定代表人 :董云巍 联系人 :舒鑫 客服电话 :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陈旭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32)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办 公用房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区 4层 法定代表人 :张旭 联系人 :陈旭 客服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33)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大厦 38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联系人 :王丽敏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www.tdyhfund.com (3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刘静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3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浦项中心 B座 19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 :杨家明 客服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3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 :葛新 联系人 :孙博超 客服电话 :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3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北 2街 10号泰鹏大厦 12楼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理想国际大厦 906室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 :韩宇琪 客服电话 :010-62676979 网址 :www.xincai.com (38)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3室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3室 法定代表人 :乐贤龙 联系人 :张林 客服电话 :400-080-5828 网址 :www.licai.com (3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 -67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联系人 :吴鹏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