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混合A :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1:16: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混合A :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本基金经
20
20

9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
20
]
202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于
20
20

1
0

30

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锁定持有期无法赎回、大量赎



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
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
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
险烦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
内容。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
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
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基金份额在锁
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
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
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文字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9

30
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和净值表现等其他内容截止日参见相关章节。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8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7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

................................
................................
...............................
10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03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04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2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达
益稳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
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达益稳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达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
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
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
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
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5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


26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和
/
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1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锁定持有期: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
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
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7
、开放持有期: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自锁定持有期

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下一个工作日。

每份基金份额在开放持有期期间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38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9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4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4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2
、《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7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
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
、元:指人民币元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9
、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
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0
、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1
、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2
、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指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保护的



金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6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
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4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5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法规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
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3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

8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4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
、设立日期:
2006

7

19



7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6]102



9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0
、电话:
021
-
68609600


11
、传真:
021
-
33830351


12
、联系人:马云歌


13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68609
700

400
-
700
-
9700
(免长途话费)


14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15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1


窦玉明


5
,500


2
5.0000%


2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5,500


25.0000%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4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4,400


20.0000%


5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6


3.3000%


6


周玉雄


328.35


1.4925%


7


卢纯青


163.8340


0.7447%


8


于洁


163.8340


0.7447%





9


赵国英


163.8340


0.7447%


10


方伊


117.0180


0.5319%


11


关子阳


117.0180


0.5319%


12


卞玺云


92.4660


0.4203%


13


魏博


87.7580


0.3989%


14


郑苏丹


87.7580


0.3989%


15


曲径


87.7580


0.3989%


16


黎忆海


64.3720


0.2926%


合计


22,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中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
MBA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国寿投
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
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Rossella Leidi
女士,意大利籍。毕业于意大利贝加莫大学经济学系。现
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Intesa
Sanpaolo Vita
董事。历任意大利
意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与福利官,商务总监及首席商务官。



韩本毅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拥有律师从业资格、基金从业
资格及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籍。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办公厅主任科员,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副
处级、正处级调研员,长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
稽查处副处长,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陕西广电
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世界华夏(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刘建平先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
京大学教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
先生,英国籍。现任
IFM Ventures Limited
创办者及合伙
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
-
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
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The Red Flag Group
非执行董事。



郭雳先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南美以美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德国洪堡学者,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口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
法学院客座教授等。



戴国强先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
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荣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袅之文学艺术创作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
长、院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兼书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书记兼副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
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
Schulte Roth & Zabel LLP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
中国籍,上海财
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规划总监,中国籍,同济
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
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顾伟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固收投决会主席、投
资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券部
研究员、研究主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权益投决会委员、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北京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
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
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卞玺云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注册会
计师专业学士。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姓名

蒋雯文

性别



国籍

中国

最高学历、学位

研究生、硕士

其他公司历任

新际香港有限公司销售交易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债券交易员,前海开源基金投资经理助理

本公司历任

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本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所管理基
金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1

中欧瑾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

中欧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3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
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8
月23日

4

中欧康裕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5

中欧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
月19日

6

中欧滚钱宝发起式
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
月19日

7

中欧骏益货币市场
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8年09
月05日

8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8




月23日

9

中欧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
月19日

10

中欧弘涛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
月19日

11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8年01月30日

2019年02
月19日

12

中欧聚信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2月13日

2018年11
月02日

13

中欧安财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8年05月29日



14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15

中欧睿泓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2020年04
月30日

16

中欧睿尚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8年07月12日

2020年04
月30日

17

中欧鼎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19年12
月19日

18

中欧睿诚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18年09月21日

2020年04
月30日




19

中欧达安一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21年04
月07日

20

中欧强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年09月21日

2018年11
月02日

21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19年01月16日



22

中欧睿选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9年01月16日

2019年10
月17日

23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9年02月12日

2020年03
月11日

24

中欧聚瑞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年02月26日

2021年03
月04日

25

中欧达益稳健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20年10月30日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建平、周蔚文、卢纯青、周应波、曹名长、王培、
葛兰、
卞玺云担任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负责权益投研领导工作。

周蔚文
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



刘建平、刁羽、顾伟、黄华、李彤、卞玺云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负责固收投研领导工作。顾伟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
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
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监督。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
定期、不定期报告。




4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重大
问题进行决策。




5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6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
标。




7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
动合法、合规进行。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
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
的监督制衡。




2
)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
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
)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
司会计等重要岗位
不得有人员重叠。





4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
)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
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
,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
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
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
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
1995

12

29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065287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09]814



托管部门联系人:周直毅


电话:
021

68475608


传真:
021

6847693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成立

1995

12

29
日,总部位于上海,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229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价
值观,近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服务能级不断增强,普惠金融、
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民生金融、投资银行、交易银行、跨境银行、
金融市场、消费金融、养老金融、在线金融等特色逐步显现。近年来,上海银行
把握金融科技趋势,以更智慧、更专业的服务,不断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日趋多
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上海银行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上海“三大任务、一大
平台”,发挥协同作用,
提升区域服务能级;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力度,搭建普惠金融
线上模式,形成了以“上行
e
链”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体系;将零售业务作为“重
中之重”,从客户经营、基础支撑、生态建设等方面打造零售经营体系;开展数
字化转型,以端到端的思维、全旅程的理念、颠覆式创新思维,推进科技与业务



深度融合;稳健经营,规范管理,着力提升风险经营管理能力。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
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温州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京津
冀、粤港澳大
湾区和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上海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并通过其设立了境外投行机构上银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截至
2021
年上半年末,上海银
行总资产
26283.63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75%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77.05
亿
元,同比增长
9.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78
亿元,同比增长
10.30%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21
年公布的全球银行
1000
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位列

67
位,较去年上升
6
位。



2
、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托管
产品部、托管运作部、行管运作部、稽核监督部、系统管理部,平均年龄
30

左右,
100
%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
2009

8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814
号。



近年来,上海银行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导向,持续深化业务转型,把握
市场热点,积极拓展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保险、资产证券化四大重点细分市场,
大力提升同业托管经营能力
,
持续探索并积极推进托管产品创新,为包括基金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私募投资机构等各
类机构提
供资产托管服务,形成了托管产品及服务多元化发展的格局,资产托管
规模突破
2.1
万亿元。



截至
2021

6
月末
,
上海银行托管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已达
86

,
产品类型
涵盖了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
ETF
等,资产净值规模合计
1938.16
亿元。



(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上海银行有关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
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上海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资
产托管部共同组成。托管业务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托管部配
备专职人员负责托管业务内控稽核工作,各业务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
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室、岗位和人员。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的稽核监督团队,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
则:各业务部室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前提,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5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
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
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
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
反馈和纠正。



4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托管业务前后台分离,不同岗位相互牵制的管理结构。




3
)专门的稽核监督人员组织各业务部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





4
)托管业务操作间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
)定期开展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
)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保证业
务连续不中断。



(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
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
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
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对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
马云歌


电话:
021
-
68609602


传真:
021
-
68609601


客服热线:
021
-
68609700

400
-
700
-
9
700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zofund.com


二、代销
机构


1)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热线: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2)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热线: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3)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热线: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4)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热线:
95594


网址:
www.bosc.cn





5)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热线: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6)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热线: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7)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
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9)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
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热线: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10)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1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
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funds.com





11)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7

(
实际楼层
6




)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7

(
实际楼层
6

)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热线:
400
-
821
-
9031


网址:
e.lufunds.com





12)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2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13)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热线:
95118


网址:
fund.jd.com





14)
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披露
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
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
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
售机构。




、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
2006

7

19



电话:
021
-
68609600


传真:
021
-
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联系人:王珊珊


经办会计师:王珊珊、许培菁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
2020

9

1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2022
号文准予募集。

募集期为

2020

10

12
日至
2020

10

28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
民币
1.00
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
2,266,342,656.77
份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8,783
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
20

1
0

30

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
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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