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A : 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1:16:44 中财网

原标题: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A : 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0月)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本基金经
2017

5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71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
2017

12

1
日成
立。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和
基金
产品资料
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
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
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
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
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
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
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
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
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



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文字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1

9

30
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和净值表现等其他内容截止日参见相关章节。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6
第十六部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1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2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94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97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8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1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瑾
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欧瑾灵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
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
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
、基
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3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44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0
、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1
、元:指人民币元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8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瑾灵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3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

8
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4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
、设立日期:
2006

7

19



7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6]102



9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0
、电话:
021
-
68609600


11
、传真:
021
-
33830351


12
、联系人:马云歌


13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68609700

400
-
700
-
9700
(免长途话费)


14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15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人民币万
元)


出资比例


1


窦玉明


5
,500


2
5.0000%


2


Unione di Banche Italiane S.p.A.


5,500


25.0000%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00


20.0000%


4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

)


4,400


20.0000%


5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26


3.3000%


6


周玉雄


328.35


1.4925%





7


卢纯青


163.8340


0.7447%


8


于洁


163.8340


0.7447%


9


赵国英


163.8340


0.7447%


10


方伊


117.0180


0.5319%


11


关子阳


117.0180


0.5319%


12


卞玺云


92.4660


0.4203%


13


魏博


87.7580


0.3989%


14


郑苏丹


87.7580


0.3989%


15


曲径


87.7580


0.3989%


16


黎忆海


64.3720


0.2926%


合计


22,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中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
MBA


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盛立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国寿投资保险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Rossella Leidi
女士,意大利籍。毕业于意大利贝加莫大学经济学系。现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Intesa Sanpaolo Vita
董事。历任意大利意
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
席财务与福利官,商务总监及首席商务官。



韩本毅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拥有律师从业资格、基金从业
资格及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国籍。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办公厅主任科员,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副
处级、正处级调研员,长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国证监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
稽查处副处长,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陕西广电
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世界华夏(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建平先生,中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
京大学教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
先生,英国籍。现任
IFM Ventures Limited
创办者及合伙
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
-

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
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The Red Flag Group

执行董事。



郭雳先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南美以美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德国洪堡学者,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口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
法学院客座教授等。



戴国
强先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
经济专业博士。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荣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袅之文学艺术创作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
长、院长、党委书记,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兼书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书记兼副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
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
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
Schulte Roth & Zabel
LLP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
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
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监事,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规划总监,中国籍,同济
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
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顾伟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固收投决会主席、投
资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平安集团投资管理中心债券部
研究员、研究主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权益投决会委员、
投资总监、基金经理,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北京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
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
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卞玺云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注册会
计师专业学士。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姓名

张跃鹏

性别






国籍

中国

最高学历、学位

研究生、硕士

其他公司历


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涌泉亿信投资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策略分析师

本公司历任

交易员

本公司现任

基金经理

本基金经理
所管理基金
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1

中欧价值智选
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9月01


2017年09月26日

2

中欧瑾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7年08月09


2018年08月23日

3

中欧康裕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2017年03月15


2018年06月01日

4

中欧瑾悠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8月22


2018年07月25日

5

中欧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2016年11月23


2018年06月01日

6

中欧琪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5年11月27


2018年12月04日

7

中欧瑾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5年11月27


2020年07月09日




8

中欧瑾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1月12


2017年01月25日

9

中欧琪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1月12


2019年01月16日

10

中欧瑾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1月12




11

中欧瑾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年01月12




12

中欧明睿新起
点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年06月23


2018年07月12日

13

中欧优势行业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2018年07月12


2018年11月21日

14

中欧瑾灵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9年06月19




15

中欧科创主题3
年封闭运作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6月28


2021年08月13日

16

中欧优势成长
三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

2020年09月18







式证券投资基


17

中欧瑾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年11月27










2
)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起任日期

离任日期

李欣

2017年12月01日

2019年08月20日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建平、周蔚文、卢纯青、周应波、曹名长、王培、葛兰、卞玺云担任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负责权益投研领导工作。周蔚文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



刘建平、刁羽、顾伟、黄华、李彤、卞玺云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负责固收投研领导工作。顾伟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
、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
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
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
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监督。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
定期、不定期报告。




4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对基金投资的所有重大
问题进行决策。




5
)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确立公司风险控制的原则、目标和策略,并就



风险控制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6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
)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
动合法、合规进行。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1
)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
的监督制衡。




2
)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
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
)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
算、基金会计与公
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




4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
)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
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
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



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
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
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
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成立时间:
1987

4

20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4]125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
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
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
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
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

4
月,中信银



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中信银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
合金融
服务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
+
实业”综合平台优势,坚持
“以客为尊、改革推动、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强行”,向企业
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
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
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
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20
年末,中信银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05
家营业网点,
在境内外下设中
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
银行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家附属机构。其中,中信国际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
中国内地设有
34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
港和境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信银行全资理财子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
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
银行中心。



中信银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中信银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7
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
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0
年,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
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21
位;中信银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4
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

9

加入中信银行董事会。方先生自
2014

8
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
2014

11
月起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7

1
月起兼任中信银行财务总监,
2019

2
月起
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
2013

5
月至
2015

1
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
2014

5
月至
2014

9

兼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

3
月至
2013

5
月任中信银行
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

9
月至
2007

3
月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
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6

12
月至
2003

9
月在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
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
1996

7
月至
1996

12
月任浦
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
1992

12
月至
1996

7
月在浙江银行学
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
1991

7
月至
1992

12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
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谢志斌先生,中信银行副行
长,分管托管业务。谢先生自
2019

6
月起担
任中信银行副行长,自
2019

2
月起担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此前,谢先生于
2015

7
月至
2019

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2

3
月至
2015

7
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于
2014

1


2015

7
月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

3
月至
2012

3
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2001

10
月至
2011

3
月历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党委
组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河
北省分公司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1

7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谢先生为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
2018

1
月至
2019

3
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
2015

5
月至
2018

1
月,任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
2013

4
月至
2015

5
月,任中信银行机构
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6

7
月至
2013

4
月,就职于中信银
行北京分行(原
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8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21

6
月底,中信银行托管
220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他
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11.2
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
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
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
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
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
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
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
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
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
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
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
全保密区,
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
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
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
021
-
68609602


传真:
021
-
68609601


客服热线:
021
-
68609700

400
-
700
-
9
700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zo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名称: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 北京市朝阳
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热线:
95548


网址:
www.citics.com





3)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热线:
0532-96577


网址:
sd.citics.com





4)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热线:(
020)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5)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热线: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热线: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7)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1601-1615、
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客服热线:
95336


网址:
www.ctsec.com





8)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热线: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9)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
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0)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1)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热线:
95017转
1再转
8


网址:
www.txfund.com





12)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热线: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
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热线: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4)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热线: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15)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
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funds.com





16)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实际楼层
6

)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实际楼层
6

)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热线:
400-821-9031


网址:
e.lufunds.com





17)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张杨路
500号华润时代广场
12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18)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热线:
95118


网址:
fund.jd.com





19)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20)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1)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热线:
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2)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热线:
95519


网址:
www.e-chinalife.com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
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
咨询各销售机构。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8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8

-
嘉昱大厦
7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
2
006

7

19



电话:
021
-
68609600


传真:
021
-
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韩炯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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