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核心动力混合 : 关于东方基金在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金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时间:2021年10月23日 02:52:26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核心动力混合 : 关于东方基金在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金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东方基金在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部分基


金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1年
10月
25日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开展
部分基金赎回(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1)。

二、适用渠道
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

三、优惠时间

2021年
10月
25日至
11月
10日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含网上交易)办理上述基金赎回

(含转换转出)业务时,享有如下费率优惠:

持有期限(
T)
费率优惠前费率优惠后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
财产比例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
财产比例
7日以内
1.50%
100%
1.5000%
100%
7日以上(含
7日)-1年以内
0.50%
25%
0.1250%
100%
1年以上(含
1年)-3年以内
0.25%
25%
0.0625%
100%
3年以上(含
3年)-5年以内
0.10%
25%
0.0250%
100%



5年以上(含5年)0.00%0%0.00%100%0.00%0%0.00%100%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所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
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
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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