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天龙: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1:46:23 中财网

原标题:*ST天龙: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云秀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
有相关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0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87,169.55元,相比与去
年,亏损额同比减少57.86%,在公司开展新能源电站开发、新能源EPC工程
及新能源配件销售业务后,公司的经营颓势在逐步好转,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
提升。


公司对于未来发展的计划仅为公司基于当前人才储备、市场资源及技术实
力等方面实际情况下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对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质性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站开发、新能源EPC工程及风机
塔筒等配件销售业务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目前相关业务能否持续以及能否提
高公司的可持续性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相关业务的开展势必会占


用更多的公司现金,如果公司无法按期从下游客户中获取应收款,可能会导致
公司现金流进一步紧张,甚至会出现形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_Toc30000008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4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53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6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67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天龙光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章程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有控股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中蜀世联



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天龙

股票代码

30002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天龙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 Huasheng Tianlong Photoelectr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TLG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文平

注册地址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2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2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hstl.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项新周



联系地址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电话

0519-82686000



传真

0519-8233039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焕军 漏玉燕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8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12,525,653.50

17,186,793.43

17,186,793.43

554.72%

9,576,609.27

9,576,60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31,787,169.55

-75,499,335.49

-75,436,264.22

57.86%

-135,881,054.05

-135,619,56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19,382,543.33

-40,114,652.44

-40,051,581.17

51.61%

-140,763,004.86

-140,501,51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27,509,988.42

-11,354,957.87

-11,354,957.87

-142.27%

-30,462,027.43

-30,462,027.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89

-0.3775

-0.3772

57.87%

-0.6794

-0.67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9

-0.3775

-0.3772

57.87%

-0.6794

-0.67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08%

-92.78%

-90.56%

-16.52%

-72.64%

-71.82%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2018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20,807,920.85

97,306,531.79

97,306,531.79

126.92%

179,772,150.19

179,772,15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

14,568,173.68

43,622,575.37

45,580,087.34

-68.04%

119,121,910.86

121,016,351.5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复核前期财务数据过程中,经充分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复核校对财务数据,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需更


正的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司对其作出如下调整:

(1)关于盛融案件预计负债事项

2019年7月1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01执445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以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裁
定终结对刑事判决书中被执行人龚锐锋(盛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罚金项和退赔项的执行程序,盛融案
件进入民事赔偿程序。


该案件当事人之一王前于2020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31.9万元。公司2020年度的
财务报表中未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考虑盛融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司对外担保造成的法律责任,公司应对起诉人涉案本金的
三分之一及对应的诉讼费承担支付义务,于收到起诉书时确认相应的负债。


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为调增2020年度营业外支出31.9万元,调增202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
31.9万元。


(2)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公司对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确认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的预计负债。公司于产品实现销售时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根据协议
约定公司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日起1年。质保期到期后,公司不再提供无偿服务。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需要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的销售合同,已在2017年实现全部产品交付并确认销售收入,计提相应的
预计负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质保期已到期,公司不再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无需确认预计负债。公司应冲回截至2020
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预计负债余额230万元。其中预计负债于2017年及期初到期应冲减金额为163.29万元,于
2018年度到期应冲减金额为26.15万元,于2019年度到期应冲减金额为6.31万元,于2020年度到期应冲减金额为34.87
万元。


公司针对该事项对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为调减2018年度销售费用261,485.21元,调减2018年
12月31日预计负债1,894,440.70元;调减2019年度销售费用63,071.27元,调减2019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1,957,511.97
元;调减2020年度销售费用348,658.95元,调减202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2,306,170.92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112,525,653.50

17,186,793.43

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48,039,402.56

16,333,662.40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64,486,250.94

853,131.03

扣除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
务收入后收入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54,405.16

41,285.72

660,208.49

111,269,75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83,894.33

-11,246,631.96

-12,111,938.76

-5,344,70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01,612.43

-3,955,030.77

-5,023,400.30

-7,302,499.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8,087.91

-8,480,901.87

-6,530,422.35

-11,050,576.2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金额

2019年金额

2018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24,259.89

-13,061,155.20

8,363,124.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6,372.40

288,101.70

1,634,163.72



债务重组损益



-117,378.03

551,587.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转回



3,288,284.08

1,722,350.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4,605,258.51

-25,782,535.60

-7,438,511.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9,236.24



合计

-12,404,626.22

-35,384,683.05

4,881,950.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深度调研,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新能源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决定不再推进原有的单晶
炉及多晶炉等产品的制造业务,并依据“十四五”规划,国家提出的“碳达峰“及“碳中和”

3060目标,以及国家能源局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
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等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思路。

公司预见未来几年内能源行业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期,新能源行业将进入发展快车道。

鉴于此,公司依托经营管理团队自身业务优势以及大股东在行业中的资源地位,快速整合内
外部资源,调整战略发展方向,从而将公司重新定位于打造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站项目投
资开发、建设、制造、运维等全方位、全周期的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绿色环保能源生
态服务平台,其业务涉及新能源项目投资、电站开发、EPC工程建设履约、电站运维及新能源
配件制造与销售等,以实现公司业务利润最大化。在此定位下,公司可凭借自身即开发方或
业主方的产业链顶端优势,将项目从EPC工程履约、电站运维、产品制造与销售等各环节把控
在公司手上,从而做到单一电站开发及后端业务的可控化和利润最大化。目前,依托公司全
面发展转型下的战略定位,下属子公司已经在光伏电站开发、EPC工程履约、新能源电站运维、
产品生产与销售等方面取得了实质进展,至此公司正常运营能力已恢复。未来,公司在此基
础上也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以上全链条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以最小投
入快速进入新能源细分赛道,提供全产业链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
提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不适用

固定资产

本期处置了闲置生产设备

无形资产

不适用

在建工程

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2018年12月以来几乎停滞,公司董事会
在报告期内调整后,决定将公司战略发展定位于打造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站项目投资开发、
建设、制造、运维等全方位、全周期的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绿色环保能源生态服务平
台,由此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发生变化。在具体业务开发过程中,公司以开放合作的新型激
励模式,吸引汇聚了一大批新能源行业专业化人才和技术团队,通过传统开发手段以及公司
特有的市场新型开发模式,整合了一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及项目。上述业务发展使公司在团队
搭建、项目获取、内控体系建设及决策效率等方面逐步形成了公司特有的行业核心竞争力,
由此也确保了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不再推进原有业务后,通过设立下属公司及收购子公司的方式推动了新能源电站开
发、新能源EPC工程履约及新能源配件的销售业务,虽然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在控股
股东的支持下,公司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得到妥善解决,相关风险进一步释放和化解,公司新
业务发展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有效扭转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一、保留意见事项已经消除。因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
公司原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失去控制两方面的原因,公司2019年年审计报告
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为消除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公司已转让所享有的广东博森债权
和持有的上海杰姆斯68%的股权。有效的化解了经营风险,并为公司资本运作相关工作奠定基
础。


二、盛融案件担保责任的承担。公司为盛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盛融
财富”)与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的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红山口一期
22.6MW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基金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承担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
三分之一。按照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测算,公司最高
偿付义务为 3,974.295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盛融财富案件预计负债2270.9884万元,
该案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公司中蜀世联及盛有新能源承接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塔筒销售
业务6单,合同金额共计287,956,725.34元,此6单业务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也为公司业务发展的转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上述主要工作的推进使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也将会通过上述业务提升公司可
持续经营能力的同时,更好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12,525,653.50

100%

17,186,793.43

100%

554.72%

分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48,039,402.56

42.69%

17,186,793.43

100.00%

179.51%

建筑业

64,486,250.94

57.31%

0.00

0.00%

0.00%

分产品

单晶炉及炉体





1,317,141.59

7.66%

-100.00%

切割机、切方机、
研磨机

4,167.79

0.00%

291,560.80

1.70%

-98.57%

热场





9,874,185.88

57.45%

-100.00%

多晶硅铸锭炉

2,616,637.17

2.33%

0.00

0.00%

0.00%

配件

475,051.93

0.42%

0.00

0.00%

0.00%

塔筒

43,551,606.42

38.70%

0.00

0.00%

0.00%

新能源EPC工程

64,486,250.94

57.31%

0.00

0.00%

0.00%

租赁相关收入

549,088.08

0.49%

223,962.71

1.30%

0.00%

材料销售

842,851.17

0.75%

4,626,811.42

26.92%

-81.78%

加工收入





853,131.03

4.96%

-100.00%

分地区

东北

34,545,892.84

30.70%







华南





2,654.87

0.02%

-100.00%

华北

18,436,336.61

16.38%

17,681.41

0.10%

104,169.61%

华东

59,517,639.98

52.89%

17,165,453.61

99.88%

246.73%

西北





1,003.54

0.01%

-100.00%

西南

25,784.07

0.0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工业

48,039,402.56

46,299,061.26

3.62%

179.51%

303.30%

-89.09%

建筑业

64,486,250.94

59,939,549.07

7.05%

100.00%

100.00%

100.00%

分产品

塔筒

43,551,606.42

42,847,347.16

1.62%

100.00%

100.00%

100.00%




新能源EPC工


64,486,250.94

59,939,549.07

7.05%

100.00%

100.00%

100.00%

分地区

东北

34,545,892.84

31,626,720.40

8.45%

100.00%

100.00%

100.00%

华北

18,436,336.61

17,036,360.79

7.59%

100.00%

100.00%

100.00%

华东

59,517,639.98

57,575,529.14

3.26%

246.73%

401.58%

-90.1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减

光伏设备

销售量



33

60

-45.00%

生产量









库存量



21

54

-61.11%

硅片

销售量









生产量









库存量



137,493

137,493

0.00%

玻璃片

销售量









生产量









库存量



10,159

10,159

0.00%

树脂金刚线

销售量









生产量









库存量



1,100

1,100

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是以下属子公司中蜀世联及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缔约主体签订的,其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重大合同项目项目

履行情况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完工进度

1

阜新市晶步100MW农光互补发电工程项目

153,156,260.00

27,958,818.20

18.26%

2

邱集镇61.6MW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

15,517,700.00

12,760,300.00

82.23%




3

齐齐哈尔讷河市125MW光伏发电项目

38,962,434.17

10,222,669.80

26.24%

4

乌海100兆瓦光伏基地项目

28,216,015.91

16,194,539.02

57.39%

5

安徽斯维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9,213,315.26

49,213,315.26

100.00%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工业、建筑业

直接材料

64,811,772.72

61.01%

5,222,000.47

45.49%

1,141.13%

工业

人工工资

260,281.58

0.24%

786,529.52

6.85%

-66.91%

工业

折旧

27,224.97

0.03%

113,695.68

0.99%

-76.05%

工业

能源和动力

14,019.16

0.01%

0.00

0.00%



工业

加工费

7,667,722.76

7.22%







建筑业

专业分包工程

33,058,446.22

31.12%







工业、建筑业

其他

399,142.92

0.38%







工业

杰姆斯





5,357,881.77

46.67%

-100.00%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9户,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家,
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取得,为中蜀世联。报告期内,因新设投资增加合并单位共8家,分别是
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盛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海江新能源有限公
司、常州龙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汾阳市龙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伦市江风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丘北龙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汾阳市唐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除中
蜀世联和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均未营业。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调整后,决定不再进行原有的单晶炉、多晶炉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决定进行新能源EPC工程、新能
源电站的开发及新能源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经过努力,上述业务均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大幅增长,


经营业绩明显好转,提升了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05,585,995.9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93.8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安徽斯维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3,551,606.42

38.70%

2

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4,995,927.47

22.21%

3

乌海市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781,799.44

14.03%

4

武汉三龙天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1,706,697.22

10.40%

5

讷河市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9,549,965.37

8.49%

合计

--

105,585,995.92

93.8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84,677,178.4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4.4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

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昊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621,992.50

23.40%

2

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3,931,612.25

21.03%

3

四川星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939,394.70

13.13%

4

南京禹道贸易有限公司

10,577,609.80

9.30%

5

北控新能工程有限公司

8,606,569.15

7.56%

合计

--

84,677,178.40

74.4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87,036.53

366,631.91

-76.26%

本期调整冲回售后服务费

管理费用

15,711,238.47

23,142,701.31

-32.11%

原子公司处置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

285,857.23

-43,972.83

-750.08%

计提股东借款利息比上年增加

研发费用

1,221,996.76

1,088,694.95

12.24%

不适用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针对原有单晶炉产品进行了一系列的技术升级与改造,以提升产品效率,以降低设备成本等。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6

6

2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6.00%

11.32%

14.44%

研发投入金额(元)

1,221,996.76

1,088,694.95

5,633,406.4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09%

6.33%

58.8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66,643.69

15,245,987.25

26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476,632.11

26,600,945.12

21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509,988.42

-11,354,957.87

-142.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42,682.80

9,207,476.35

-38.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520.27

-1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642,682.80

9,086,956.08

-3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00,00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000.00

14,653.83

6,72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500,000.00

-14,653.83

139,995.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7,305.62

-2,282,655.62

40.1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267.09%,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213.81%,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42.27%,主要是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38.72%,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了一批房产;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购置固定资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7.9%,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了一批房产;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本期收到股东借款;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6724.15%,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39995.17%,主要是本期收到股东借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长40.10%,主要是本期收到股东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2020年初

比重增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738,412.90

0.33%

2,637,057.15

2.71%

-2.38%

不适用

应收账款

98,891,781.82

44.79%

124,057.93

0.13%

44.66%

应收工程款项增加,期后已收回




存货

38,642,652.92

17.50%

9,771,391.51

10.04%

7.46%

不适用

固定资产

62,415,238.87

28.27%

72,605,490.73

74.62%

-46.35%

本期处置闲置设备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关于上海群英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由于被执行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江苏
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日冻结、查封了公司4个银行账户及金江苑一村 D24
幢10 号、11 号、20 号车库。关于盛融案杨银生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
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义务,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轮候冻结、查封了公司4个银行账户及公
司位于华城路318号的土地和房产、金江苑一村 D24 幢10 号、11 号、20 号车库。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资


出售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资
产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注
3)

资产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资产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适
用关
联交
易情
形)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
如未
按计
划实
施,
应当
说明
原因
及公
司已
采取
的措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大有
控股
有限
公司

公司
所享
有的
广东
博森
光能
科技
有限
公司
6000
万元
货款
及其
利息
债权

2020
年10
月23


215.68

53.3

53.30

-1.75%

按市
场价



控股
股东







2020
年10
月23


www.cninfo.com.cn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常州盛有
新能源设
备制造有
限公司

子公司

新能源设
备制造与
销售


100

35,554,120.67

-1,575,718.96

43,551,606.42

-1,575,715.68

-1,575,718.96

四川中蜀
世联建筑
工程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建筑业


1000

112,115,044.91

-1,093,074.95

64,486,250.94

-218,442.21

-1,193,074.9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193,074.95元

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设立

-1,418,147.06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在新能源国家政策各项利好大背景下,公司将在董事会调整优化后的战略规划下,除继
续加大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EPC工程承接及新能源配件销售业务外,着力开拓新能源电站运
维及增值市场业务,努力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持续深耕并打造以新能源开发为核心,依托
该核心产业链顶端优势全面深化开展工程建设、电站运维及制造全产业链布局,同时充分利
用公司平台作用,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优良的资本运作推动公司业务更好发展,持续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努力成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企业,更好发挥公众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感,
将公司打造成新能源行业卓越的绿色能源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
用,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贡献企业力量。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200,00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0.00

可分配利润(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
额的比例

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无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
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
现金分红金
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


现金分红总
额(含其他
方式)

现金分红总
额(含其他
方式)占合
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20年

0.00

-31,787,169.5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年

0.00

-75,436,264.22

0.00%

0.00

0.00%

0.00

0.00%

2018年

0.00

-135,619,568.84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北京灵光能
源投资有限
公司

避免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资
产占用

一、“1、本
公司以及本
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
子公司、合
作或联营企
业和/或下
属企业将来
不会从事任
何与天龙光
电的主营业
务及其它业
务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
2、如本公司
(包括现有
或将来成立
的子公司和
其它受本公
司控制的企
业)获得的
任何商业机
会与天龙光
电主营业务
有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
争,则本公
司将立即通
知天龙光

2014年11
月07日

长期

截止报告
期,承诺人
遵守了承
诺。





电,并优先
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天龙
光电;3、对
于天龙光电
的正常生
产、经营活
动,本公司
保证不利用
第一大股东
地位损害天
龙光电及天
龙光电中小
股东的利
益。” 二、
“1、不利用
自身对天龙
光电的股东
地位及重大
影响,谋求
天龙光电在
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本
公司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
权利;2、不
利用自身对
天龙光电的
股东地位及
重大影响,
谋求与天龙
光电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
利;3、杜绝
本公司及所
控制的企业
非法占用天
龙光电资
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
何情况下,
不要求天龙
光电违规向
本公司及所




控制的企业
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
及 4、本公
司及所控制
的企业不与
天龙光电及
其控制企业
发生不必要
的关联交
易,如确需
与天龙光电
及其控制的
企业发生不
可避免的关
联交易,保
证:(1)督
促天龙光电
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
法》”)、《深
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
“《上市规
则》”)等有
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
文件和天龙
光电章程的
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
本公司并将
严格按照该
等规定履行
关联股东的
回避表决义
务;(2)遵
循平等互
利、诚实信




用、等价有
偿、公平合
理的交易原
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
天龙光电进
行交易,不
利用该类交
易从事任何
损害天龙光
电利益的行
为;和(3)
根据《公司
法》、《上市
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
文件和天龙
光电章程的
规定,督促
天龙光电依
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


陈华

避免同业竞
争、关联交


一、1、本人、
本人的直系
亲属目前没
有、将来也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上
市公司天龙
光电及其控
股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
务。2、对于
本人、本人
的直系亲属
直接和间接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人

2016年07
月20日

长期

截止报告
期,承诺人
遵守了承
诺。





将利用在该
等企业中的
控制地位,
通过委派人
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
事、总经理)
等方式保证
该等企业履
行与本人相
同的义务,
保证该等企
业不与天龙
光电进行同
业竞争。二、
1、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
严格按照
《公司法》
等法律、法
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
《江苏华盛
天龙光电设
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
东权利或者
董事权利,
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
对有关涉及
本人事项的
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

2、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
与上市公司
之间尽量减
少关联交




易。对于正
常的、不可
避免的且有
利于公司经
营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关
联交易,将
严格遵循公
开、公正、
公平的市场
原则,严格
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华
盛天龙光电
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决
策程序,确
保交易价格
公允,并予
以充分、及
时的披露,
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
益。






避免同业竞
争损害本公
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的
承诺公司控
股股东常州
诺亚出具了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
“本公司目
前未从事与
江苏华盛天

2009年12
月08日

长期

截止报告
期,承诺人
遵守了承
诺。





龙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
司或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
或分公司相
同或相似业
务,未发生
构成或可能
构成同业竞
争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
在作为江苏
华盛天龙光
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期
间,不会在
中国境内或
境外,以任
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
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
营或拥有另
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
其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
参与任何与
江苏华盛天
龙光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
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
或活动。


大有控股

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关
联交易

“1、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
后,本公司
保证不从事
或参与从事
有损上市公
司及其中小
股东利益的
行为;2、本

2020年04
月28日

长期

截止报告
期,承诺人
遵守了承
诺。





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本
公司将公平
对待各下属
控股企业,
保障各下属
企业按照自
身形成的核
心竞争优
势,依照市
场商业原则
3、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
后,本公司
将采取有效
措施,并促
使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采取有效
措施,不从
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
企业存在实
质性同业竞
争的业务;
参与公平竞
争; 4、本
公司保证严
格履行本承
诺函中各项
承诺,如因
违反该等承
诺并因此给
上市公司造
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承
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1、不利用
自身的上市
公司股东地
位及影响,
谋求上市公
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
予本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
方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
利,或与上
市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
权利; 2、
杜绝本公司
及本公司关
联方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
资金、资产
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
上市公司违
规向本公司
及本公司关
联方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
保; 3、本
公司及本公
司关联方不
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
企业发生不
必要的关联
交易,如确
需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发生
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
本公司保
证:(1)督
促上市公司
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
文件和上市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
务,本公司
将严格履行
关联股东的
回避表决义
务; (2)
遵循平等互
利、诚实信
用、等价有
偿、公平合
理的交易原
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
上市公司进
行交易,不
利用该类交
易做出任何
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行
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18087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对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4年8月12日,天龙光电与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森)签订《设备采购及供应协议》,约定天
龙光电供应给广东博森50台DRZF800高效多晶硅铸锭炉,总货款9,5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19日,天龙光电完成了全部交货
义务。广东博森分别于2016年5月20日、2016年6月15日向天龙光电出具了18台设备的产品交验合格证明书。2016年11月10
日,广东博森向天龙光电出具了32台设备的产品交验合格证明书。


截至2016年6月14日,广东博森累计支付货款3,500万元,剩余货款6,000万元尚未支付。天龙光电已经将第一批18台
设备确认收入,第二批32台设备由于未收到相关款项未确认收入,账列发出商品。


天龙光电于2018年6月25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提出诉讼,要求广东博森支付剩余6,000
万元货款。常州中院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判决书》((2018)苏04民初257号),要求被告广东博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
原告天龙光电支付货款6,000万元。


天龙光电于2018年6月25日向常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广东博森银行账户中6,0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
冻结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相应担保。常州中院于2018年7月4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苏04民初257号),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广东博森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常州中院依据该裁定书,于2018
年8月15日查封了广东博森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企业内的机器设备高效多晶硅铸锭炉成套设备32台。


截至审计报告日,广东博森尚未支付剩余货款。


2019年12月31日,天龙光电对该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该批发出商品成本为41,246,156.00元,本期期末跌价准
备金额为39,121,979.01元。由于无法获取该批设备的公允价值,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2、子公司上海杰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姆斯)失去控制

2019年 12 月 9 日上海杰姆斯给天龙光电发函要求处置上海杰姆斯资产, 12 月 17日发函告知天龙光电其厂区的
大门及车间的卷帘门已被房东上锁并贴上了封条。 2020 年 2 月 7 日上海杰姆斯法定代表人周俭给天龙光电财务总监发邮
件称无锡法院查封了上海杰姆斯所有资产,厂房被封,无法进行盘点,还以疫情为由,拒绝配合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截至审计报告日,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审财务报表外,公司无法获取上海杰姆斯其他任何财务资料,虽然形式上
公司还是上海杰姆斯的大股东,但已经不能对该公司实施控制,按照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仅按照上海杰姆斯提供的
财务报表将2019年利润表合并至合并财务报表,不再对2019年12月31日上海杰姆斯资产负债表进行合并。


由于我们无法对上海杰姆斯进行审计,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保证利润数据的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
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龙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7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龙光电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达-1,016,441,316.10元,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银行账户被冻结五个,于
2019年12月25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期公司仅取得一笔加工订单,天龙光电本部生产线全部停产。如财务报表附注
十、1、(1)所述,本期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


天龙光电在附注二、2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 年度的财
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告,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在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
示的经营风险是恰当的。关于保留意见方面,针对广东博森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光伏新政的影
响,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谨慎性原则对发出的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关于持续经营能力方面,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发展,通过拓展新业务、积极催收货款,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资
源,并拟利用现有土地厂房等资产争取与政府及其他企业投资合作、积极融资,恢复精加工能力、提高生产制造水平等措施,
同时坚持研发创新,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监事会: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其客观、
公正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董事会对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经营风险。监事
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
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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