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裁束美红女士的辞职报告。束美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 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束美红女士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束美红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2年12月13日止。截至本 公告日,束美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73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06,202股,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束美红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 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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