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A : 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09:57:2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A : 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
基金主代码0125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10 月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A 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2559 01256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证监许可【2021】1744 号
基金募集期间2021 年9 月27 日至2021 年10 月22 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 年10 月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935
份额级别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数A
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
数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316,669.75 9,362,999.75 21,679,669.5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1,618.84 1,645.91 3,264.75
募集份额( 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2,316,669.75 9,362,999.75 21,679,669.50
利息结转的份额1,618.84 1,645.91 3,264.75
合计12,318,288.59 9,364,645.66 21,682,934.25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5,000,263.94 5,000,263.89 10,000,527.8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40.5922% 53.3951% 46.121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 年10 月22 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 元,并自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含利息折份额) 1.20 500.00 501.2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 0.0053% 0.002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2021 年10 月26 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发起份额数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10,000,527.83 46.1217% 10,000,527.83 46.1217%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10,000,527.83 46.1217% 10,000,527.83 46.1217%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
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
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
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