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中小盘A :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 类基金 份额。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3919),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申购时 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C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费率 0 天≤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 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三、本基金C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 弄9 号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1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 层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1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1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15)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 号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 https://fund.shengshiview.com/ (1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 号国际大厦A 座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1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润大厦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1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 号万得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1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0)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1807-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www.chinapnr.com/ (21)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https://www.buyforyou.com.cn/ (22)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 号10 层1015 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23)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 号中洲大厦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2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2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2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2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2 楼268 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29)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 号院1 号楼5 层505 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803-1188 网址: www.bzfunds.com (3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网址: www.18.cn (3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 号院西区4 号楼1 层103 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3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5 层518 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 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诺德大厦2 层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35)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3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 号楼5 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37)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 号楼B 座13、14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38)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 号H 区(东座)6 楼A31 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39)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 号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40)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 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网址: https://www.xiquefund.com/ (41)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址: https://www.simuwang.com/ (42)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 号院2 号楼106 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43)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 号楼20 层20A1、20A2 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4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2 号楼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 https://www.jiyufund.com.cn/ (45)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 号14 层1402 办公用房 法定代表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 https://www.fengfd.com/ (4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户服务热线:95017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47)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1806-13 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户服务热线:021-60608989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 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10 月27 日 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第二部 分 释 义 无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类别 58、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等不 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部 分 基 金的基 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 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 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以 及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 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 分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列示。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4、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 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 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 周至少刊登暂 停公告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 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 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 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但少于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 周,暂停期 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 周至少刊登暂停 公告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 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 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 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 分 基金 合同当 事人及 权利义 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八部 分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赎回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投资者利益 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回费率、销售服务费或在不影响现有投 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 部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 元,小 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 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 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3 位以内(含第3 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 为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到 由基金管理人开立的TA 清算账户中,基 金管理人根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代销协 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 部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 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份 额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执行。 第十八 部分 基 金的信 息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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