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00:37:39 中财网
原标题: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
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020-09-16

300.00

0.4835%

A股

2020-09-17

150.00

0.2418%

A股

2020-09-22

9.83

0.0158%

A股

2020-09-23

70.10

0.1130%

A股

2020-09-25

71.09

0.1146%

A股

2021-01-14

97.00

0.1563%

A股

2021-10-26

0.31

0.0005%

A股

2021-10-27

114.50

0.1845%

合 计

——

812.83

1.3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9,959.3128

32.1687%

19,146.4828

30.85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5.1950

7.5834%

5,498.4750

8.8620%

有限售条件股


15,254.1178

24.5852%

13,648.0078

21.996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2020年7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24,8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本次减持计划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24,81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




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
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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