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央企改革股票 :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 基金代码 001626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 09 - 01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饶玉涵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 - 01 - 08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 07 - 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央企改革受益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 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 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央企改革受益 主题证券资产(含存托凭证)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淡化大类资产配置,侧重在央企改革主题下精 选个股,以期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央企改革受益股票界定如下: 1)直接受益于监管制度、产权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改革,并通过兼 并重组、整合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机制优化、激励机制改革 等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的央企上市公司; 2)直接受益于开放垄断领域,发展空间得以拓展以及盈利水平得以 提升的非央企上市公司; 3)其他间接受益于央企改革的上市公司。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4、股指 期货投资策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7、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 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 2021 - 06 - 30 0.82% 其他资产 10.68%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88.50% 权益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净值增长率 6.90% -4.68% 30.13% -30.54% 53.31% 66.50% 业绩基准收益率 5.01% -9.65% 8.20% -17.51% 16.23% 9.14% -40.00% -20.00%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数据截止日期: 2020 - 12 - 31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当年实际运作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不 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1.20%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80% M ≥ 500 万元 1000元 / 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30 天 0.75% 30 天 ≤ N < 180 天 0.50% 180 天 ≤ N < 365 天 0.10% 365 天 ≤ N < 730 天 0.05% N ≥ 73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 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 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法律文 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 险等。 本基金特定风险: 1 、本基金是投资于央企改革受益个股的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界定的央企改革受益股票 不够准确或上市公司业务变更需重新界定,都可能使得投资人面临投资的不确定性。在本基 金界定范围内进行个股精选,对基金管理人的个股选择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基金管理人个股 选择失误,投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2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 1 )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 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 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 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设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制度,科创板上 市公司股票退市风险更大。 ( 2 )市场风险 科创板股票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 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公司为初创型公司,公司未来盈利、现金流、估 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科创板股票市场风 险加大。 科创板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比例为 20% ,可能产生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 险。 ( 3 )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科创板的投资者可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科创板股票流动性 可能弱于其他市场板块,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 4 )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股票,市场可能存 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 5 )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 新公司,在公司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 同,所以科创板股票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 6 )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 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企业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3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微 型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 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 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4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仲裁机构见《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fund.com 或咨询客服电话: 400 - 888 - 8 6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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