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北方 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 股东 累计 减持 公司股份 达到 1% 的 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 减持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 本次 减持 后,公司 控股股东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 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 〕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 38.92% 降 至 37.91 % 。 2021 年 8 月 1 4 日 ,中国北方 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 《北方稀土 控股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包钢(集团)公司 拟 自 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0,826,650 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其中,以 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 公司 股份总数的 1% ,即不超过 36,330,660 股;以大宗交易方 式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 股份总数的 1.5% ,即 不超过 54,495,990 股。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 收到 包钢(集团)公司 发来的 《 包头 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实施 进展 的通知》 。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期间 , 包 钢(集团) 公司 通过 交易所 集中竞价方式 和 大宗交易方 式 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3 6,460,250 股,占公司总股 份 的 1.0036 % ; 其 中 , 通过 交易所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35,900,250 股,占 公司 股份总数 的 0.9882 %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5 60,000 股,占 公司 股 份总数的 0 .0154 % 。 包钢 ( 集团 ) 公司实施 本次 减持 不会导致 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 公司 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 减 持 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 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 21 年 10 月 2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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