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7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 5,844,80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5%)的股东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嘉乐”),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创业 嘉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0股(若此期间公 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 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创业嘉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创业嘉乐持有公司股份 5,844,8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将不超过1,092,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含)。 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 4、减持期间:创业嘉乐将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股票减持的价格 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承诺: 1、创业嘉乐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控制的创业嘉乐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 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除届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外,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公司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上一年 末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的20%(减持至所持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 股时,可一次性全部减持)。减持的具体操作:减持时间、减持股价区间由本企 业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届时本企业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若本企业于本企业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的 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股份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 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 裁判、决定。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义伟、王佳佳、潘博(已 于2016年12月21日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目前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 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 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 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 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于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 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 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股 份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 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 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创业嘉乐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创业嘉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创业嘉乐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创业嘉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创业嘉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控制的企业,牛文文 先生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义伟女士、监事王佳佳女士为创业嘉乐有限合伙 人,将参与本次创业嘉乐减持计划。刘义伟女士、王佳佳女士分别通过创业嘉乐 持有公司股份379,913股、204,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刘义伟女士、王佳佳女士本次通过参与创业嘉乐减持计划,分别减持94,900股、 51,100股。预计本次减持完成后,刘义伟女士、王佳佳女士仍分别将持有公司 285,013股、153,468股,占公司总股本0.26%、0.14%。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创业嘉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