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黄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分管工作调整的原因,黄照程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黄照程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 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 黄照程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黄照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股,通过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黄照程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照程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等相关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